论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引言 | 第12-13页 |
第一章 危险驾驶行为概述 | 第13-22页 |
第一节 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对危险驾驶行为的规定 | 第13-15页 |
一、危险驾驶行为法律规定概述 | 第13页 |
二、具体法律规定 | 第13-15页 |
第二节 我国危险驾驶行为的界定 | 第15-19页 |
一、汽车文明的欠发达及危险驾驶行为的提出 | 第15-16页 |
二、危险驾驶行为的定义及特征 | 第16-18页 |
三、危险驾驶行为的范围 | 第18-19页 |
第三节 危险驾驶行为入罪的理论争议及学说评价 | 第19-22页 |
一、关于危险驾驶行为入罪面临的理论争议 | 第19-20页 |
二、学说评价 | 第20-22页 |
第二章 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的法理分析 | 第22-28页 |
第一节 危险驾驶行为的法律属性 | 第22-24页 |
一、危险驾驶行为的刑法属性 | 第22-23页 |
二、危险驾驶行为的刑事司法认定 | 第23-24页 |
第二节 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观罪过形式及客观表现分析 | 第24-25页 |
一、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观罪过形式 | 第24-25页 |
二、危险驾驶行为的客观表现 | 第25页 |
第三节 危险驾驶行为与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比较 | 第25-28页 |
一、危险驾驶行为与交通肇事罪的比较 | 第25-26页 |
二、危险驾驶行为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比较 | 第26-28页 |
第三章 追究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的司法困境 | 第28-38页 |
第一节 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司法困境的提出 | 第28-30页 |
一、热点危险驾驶行为刑事案件司法判决简述 | 第28-29页 |
二、对案件判决的评析 | 第29-30页 |
第二节 追究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司法困境的表现 | 第30-33页 |
一、对行为人主观心理态度认定的困难 | 第30-31页 |
一、全部以交通肇事罪处罚的不足 | 第31-32页 |
二、全部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罚的不足 | 第32-33页 |
第三节 造成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司法困境的原因分析 | 第33-38页 |
一、司法体制层面的原因 | 第33-34页 |
二、立法体制层面的原因 | 第34-38页 |
第四章 完善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的立法建议 | 第38-48页 |
第一节 相关国家及地区立法对我国的启示 | 第38-39页 |
一、对相关国家及地区危险驾驶行为立法规制的评价 | 第38页 |
二、相关国家及地区立法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 第38-39页 |
第二节 增设危险驾驶罪的正当性 | 第39-43页 |
一、现代高风险社会需要对法益进行立法的前置性保护 | 第39-40页 |
二、刑事立法的缺陷不能由司法适用弥补 | 第40-41页 |
三、新设危险驾驶罪有利于对刑事司法实践的规制 | 第41-43页 |
第三节 我国危险驾驶行为刑事责任完善立法的建议 | 第43-48页 |
一、对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评说 | 第43-44页 |
二、完善刑事立法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44-45页 |
三、具体的立法构想 | 第45-48页 |
结语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2页 |
致谢 | 第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