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9页 |
Abstract | 第9-16页 |
引言 | 第16-21页 |
一、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现状 | 第16-17页 |
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意义 | 第17-18页 |
三、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思路 | 第18-20页 |
四、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的研究方法 | 第20-21页 |
第一章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概述 | 第21-40页 |
第一节 跨国旅游 | 第21-30页 |
一、跨国旅游的概念 | 第21页 |
二、跨国旅游的特点 | 第21-23页 |
三、跨国旅游的法律调整 | 第23-26页 |
四、跨国旅游服务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 第26-30页 |
第二节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 | 第30-34页 |
一、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发生的必然性 | 第30-31页 |
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含义和特点 | 第31-33页 |
三、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主要情况 | 第33-34页 |
第三节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解决 | 第34-40页 |
一、纠纷解决机制和类型划分 | 第34-36页 |
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 | 第36-40页 |
第二章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 | 第40-71页 |
第一节 旅游投诉 | 第42-47页 |
一、旅游投诉的概念 | 第42-43页 |
二、接受投诉的机关 | 第43-45页 |
三、投诉的范围 | 第45-47页 |
第二节 协商和解和调解 | 第47-54页 |
一、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协商和解 | 第47-50页 |
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调解 | 第50-54页 |
第三节 仲裁 | 第54-66页 |
一、跨国旅游服务纠纷仲裁的概念 | 第54页 |
二、运用仲裁方式解决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优越性 | 第54-58页 |
三、运用仲裁方式解决跨国旅游服务纠纷需关注的若干问题 | 第58-66页 |
第四节 互联网对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 | 第66-71页 |
一、欧洲受理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网络机构 | 第67-68页 |
二、加入欧洲非诉讼争议解决网络的实体 | 第68页 |
三、ECC与EEJ-NET机制具体的运作程序 | 第68-71页 |
第三章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诉讼解决机制 | 第71-96页 |
第一节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权确定的新趋势 | 第72-80页 |
一、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确定的特别趋势——"国外旅游,回家诉讼" | 第72-73页 |
二、英美法系的做法 | 第73-76页 |
三、大陆法系的作法 | 第76-80页 |
第二节 互联网对跨国旅游活动管辖权的影响 | 第80-89页 |
一、英美法系的做法 | 第81-84页 |
二、大陆法系的做法 | 第84-89页 |
第三节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具体形式的变革 | 第89-96页 |
一、小额诉讼程序的肇始和概念 | 第89-91页 |
二、小额诉讼程序解决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优越性 | 第91-92页 |
三、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小额诉讼程序的国别例 | 第92-96页 |
第四章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法律适用一——冲突规则 | 第96-123页 |
第一节 跨国旅游服务合同的基本问题 | 第97-101页 |
一、包价旅游合同 | 第97-99页 |
二、旅游代办合同 | 第99-100页 |
三、自由行 | 第100-101页 |
第二节 跨国旅游服务合同准据法确立的一般原则 | 第101-107页 |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 第101-105页 |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 第105-107页 |
第三节 跨国旅游活动中主要类型合同的法律适用 | 第107-118页 |
一、旅游者与实际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 | 第108-112页 |
二、旅游者和旅游中间人之间的合同 | 第112-113页 |
三、旅游中间人和实际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 | 第113-114页 |
四、旅游组织者和实际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合同 | 第114-115页 |
五、旅游者和旅游组织者之间的合同 | 第115-118页 |
第四节 关于跨国旅游服务合同法律适用的国际条约 | 第118-123页 |
一、《罗马公约》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一般规定 | 第118-120页 |
二、《罗马公约》中保护性条款对旅游服务合同的具体影响 | 第120-123页 |
第五章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的法律适用二——统一实体法 | 第123-147页 |
第一节 跨国旅游统一实体法概述 | 第123-125页 |
一、跨国旅游统一实体法条约涉及的范围 | 第123-124页 |
二、跨国旅游统一实体法条约的效力分析 | 第124-125页 |
第二节 布鲁塞尔旅行契约国际公约 | 第125-131页 |
一、《公约》的主要内容 | 第125-129页 |
二、《公约》之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 第129-131页 |
第三节 欧盟关于跨国旅游统一实体法的成果 | 第131-147页 |
一、欧盟促进跨国旅游发展的主要阶段性成果 | 第132-133页 |
二、调整旅游发展的标志性法律文件——《欧共体关于包价旅游、包价度假和包价旅行指令》 | 第133-140页 |
三、规范旅游活动新模式的法律文件——《欧共体关于分时度假、长期度假产品、转售和交换的一些方面保护消费者的指令》 | 第140-147页 |
第六章 建立我国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 第147-169页 |
第一节 我国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方式的立法现状分析 | 第147-156页 |
一、我国现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方式的立法概况 | 第147页 |
二、我国规范最详尽的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方式——旅游投诉 | 第147-151页 |
三、我国跨国旅游服务纠纷解决方式的评述 | 第151-156页 |
第二节 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在我国的建立 | 第156-161页 |
一、建立健全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必要性 | 第156-157页 |
二、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理论基础 | 第157-158页 |
三、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现实基础 | 第158-160页 |
四、建立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基本构想 | 第160-161页 |
第三节 我国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构建的具体建议 | 第161-169页 |
一、关于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实体法层面的完善建议 | 第161-162页 |
二、关于跨国旅游服务纠纷程序法层面的完善建议 | 第162-166页 |
三、关于跨国旅游服务纠纷冲突法层面的完善建议 | 第166-169页 |
参考文献 | 第169-175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175-176页 |
后记 | 第17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