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7页 |
Abstract | 第7-14页 |
导论 | 第14-15页 |
第一章 欧盟参与 WTO 争端解决机制现状概述 | 第15-17页 |
第二章 欧盟被诉案件执行现状之分类考察 | 第17-28页 |
一、 第1 类“磋商”争端案件和第2类“DSB 同意成立专家组”争端案件 | 第18-19页 |
二、 第7 类“报告通过,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执行”、第8 类“报告通过,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执行”争端案件 | 第19-22页 |
三、 第9 类“被申诉方通告执行完毕,无执行一致性异议”、第10 类“双方达成执行协议”争端案件 | 第22-24页 |
四、 第11-15 类涉及执行情况审查及报复措施的争端案件 | 第24-27页 |
五、 第16、17 类以其他途径解决的争端案件 | 第27-28页 |
第三章 欧盟执行 DSB 裁决之评述 | 第28-35页 |
一、 基本执行或有效执行DSB 裁决的案件 | 第28-29页 |
二、 拖延执行或变相拖延执行DSB 裁决的案件 | 第29-30页 |
三、 拒绝执行或变相不执行DSB裁决的案件 | 第30-31页 |
四、 欧盟执行DSB 裁决的立场与策略 | 第31-35页 |
(一) 欧盟作为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参与方和价值引领者,“基本执行或有效 执行”了绝大多数 DSB 裁决 | 第31页 |
(二) 在涉及欧盟敏感或核心议题的争端裁决时,欧盟实际采取“拒绝执行或变相不执行”的强硬立场 | 第31-32页 |
(三) 欧盟执行 DSB 裁决广泛采用“拖延”战术,涵盖执行时间、执行内容等多个方面 | 第32-34页 |
(四) 欧盟执行中充分运用执行方式自决权,以“变相执行”的各个击破、息事宁人战术维护自身制度利益 | 第34-35页 |
第四章 欧盟执行 DSB 裁决的内部法律问题检视 | 第35-42页 |
一、 涉及行政措施的DSB裁决的执行问题考察(COUNCILREGULATION(EC)NO1515/2001) | 第35-39页 |
(一) 行政措施修改执行的相应主体和程序——2001 年欧盟理事会条例(EC)第1515/2001 号文件之规定 | 第35-38页 |
(二) 案件例证: DS397 案中行政措施修改执行问题之分析 | 第38-39页 |
二、 涉及欧盟立法措施的DSB 裁决执行问题考察 | 第39-42页 |
(一) 立法措施修改执行的相应主体和程序——《欧洲联盟运作条约》之规定 | 第39-40页 |
(二) 案件例证:DS397 案中的立法措施修改执行问题之分析 | 第40-42页 |
第五章 欧盟执行 DS397 裁决法律问题检视 | 第42-53页 |
一、 DS397 案中欧盟败诉的主要法律问题 | 第42-45页 |
(一) 欧盟关于个案处理待遇的“单独税率”规定 | 第42-43页 |
(二) 企业个案处理待遇的“单独税率”申请程序 | 第43-44页 |
(三) 中国应诉企业无法获得个案处理待遇“单独税率”的原因分析 | 第44页 |
(四) 个案处理待遇“单独税率”的规定对我国应诉企业造成的影响 | 第44-45页 |
二、 欧盟委员会关于执行DS397 的复审公告问题 | 第45-47页 |
(一) 2012/C 66/06 号公告 | 第45-46页 |
(二) 2012/C 86/04 号公告 | 第46-47页 |
三、 欧盟委员会执行DS397 的复审结果 | 第47-49页 |
四、 欧盟反倾销基本法第9.5条之考察 | 第49-50页 |
五、 关于对欧盟执行DS397 案的评价 | 第50-53页 |
(一) 尊重的姿态,全面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权利及程序 | 第50-51页 |
(二) 敷衍的实质,尽可能的维持欧盟内部原有制度的稳定 | 第51页 |
(三) 充分的空间,裁决的的修改执行结果顺势“暗藏玄机” | 第51-52页 |
(四) 实虚的兼顾,国家实用主义与贸易自由主义价值并重 | 第52-53页 |
第六章 中国之借鉴与反思 | 第53-63页 |
一、 WTO 中DSB案件执行现状数据之剖析与检视 | 第53-56页 |
(一) 磋商解决占据 DSB 案件的 1/3 比例,显示 DSB 争端解决机制之平台性和法治性 | 第53页 |
(二) 执行情况审查和报复措施争端案件共 20 件,表明 DSB 案件执行成绩斐然 | 第53-54页 |
(三) 美国、欧盟之执行争端和实践显现 DSB 执行机制存在的选择性和非补偿性弊端 | 第54页 |
(四) 中国参与 DSB 之实践说明中国仍然需要提高申诉策略和应诉技巧.41 | 第54-56页 |
二、 欧盟DSB裁决执行现状对中国之借鉴意义 | 第56-60页 |
(一) 中国当前国内和国际经济压力巨大,DSB 裁决执行策略需要同步升级 | 第56-58页 |
(二) 世界范围内的贸易保护主义要求中国不能“独善其身”,反需“借力打力”,“师夷长技以制夷” | 第58-60页 |
(三) 国际法、国内法双管齐下,中国需要以“实用主义”原则保障国内发展利益 | 第60页 |
三、 欧盟DS397 裁决执行对中国之反思价值 | 第60-63页 |
(一) DS397 案反映出 WTO 争端解决机制是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公正平台 | 第60-61页 |
(二) 据理力争、寸步不让是我们维护国内利益应有的国际策略和姿态 | 第61页 |
(三) 遵循市场规律是 WTO 规则的基本价值观,我国应当逐渐融入 | 第61页 |
(四) 深入的法律研究和高端法律人才是融入国际游戏进而制定国际规则的重要基石和保障 | 第61-63页 |
结语 | 第63-64页 |
参考文献 | 第64-7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70-73页 |
谢辞 | 第73-7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