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诽谤去公诉化与舆论监督权之保障--以宪法第41条和刑法第246条的关系为中心

致谢第1-5页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目次第7-9页
引言:“王鹏案”及其问题意识第9-11页
1 舆论监督权的内涵及权利属性第11-23页
   ·舆论监督权的正当性第12-16页
   ·作为宪法权利的舆论监督权:宪法第41条的规范分析第16-18页
   ·舆论监督权对应的义务主体及其规范效力第18-23页
2 刑法第246条与宪法第41条隐含的规范冲突第23-29页
   ·当下中国诽谤罪公诉的现状及弊端第23-26页
   ·“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法意本质第26-27页
   ·《刑法》第246条“但书”的合宪性追问第27-29页
3 我国舆论监督权的保护机制与实现方式第29-37页
   ·公职人员名誉权与舆论监督权之冲突第29-30页
   ·诽谤去公诉化与舆论监督权优先保护的价值衡量第30-32页
   ·转型期中国诽谤去公诉化的后果考量第32-33页
   ·知情权、信息传播的自由、接近媒介的自由与舆论监督权第33-37页
4 比较法视野下的“实际恶意原则”:反思与借鉴第37-50页
   ·美国法的“实际恶意原则”:经验与教训第37-41页
   ·宪政维度下中国诽谤法律规制之检视第41-42页
   ·“实际恶意原则”转嫁适用的可行性分析第42-46页
   ·诽谤罪自诉和民事侵权:公职人员名誉权之救济方式第46-50页
结语第50-51页
参考文献第51-55页
作者简历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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