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5页 |
导论 | 第15-27页 |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方法 | 第15-18页 |
二、研究目的与研究文献 | 第18-19页 |
三、研究命题与研究范围 | 第19-20页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意义 | 第20-25页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25-27页 |
第一章 经济法概念研究的反思与完善 | 第27-75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27-39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27-36页 |
1. 概说 | 第27-32页 |
2. 简评 | 第32-36页 |
(二) 基本研究路径 | 第36-39页 |
二、反思:既有研究概念范畴合理性的缺位 | 第39-53页 |
(一) 既有研究的缺陷:欠缺说服力的调整对象定位 | 第39-42页 |
(二) 缺陷带来的影响:造成法学继续发展的内在瓶颈 | 第42-45页 |
(三) 缺陷产生的根源:缺乏前置性范畴的研究起点 | 第45-49页 |
(四) 对缺陷的矫治:科学开端方法的辩证法定位 | 第49-53页 |
三、完善:需要和满足间关系之研究起点定位 | 第53-75页 |
(一) 法律调整的市场经济背景分析 | 第53-61页 |
1. 制度演进结果之信用货币 | 第54-58页 |
2. 信用货币所连接的社会关系 | 第58-61页 |
(二) 社会中需要与满足关系本体 | 第61-68页 |
1. 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 | 第62-67页 |
2. 货币资本连接的社会性关系 | 第67-68页 |
(三) 经济关系本体论主导的经济法概念建构 | 第68-75页 |
1. 经济法概念中的经济关系本体论内涵 | 第69-71页 |
2. 法制实践中的经济关系本体论取向 | 第71-75页 |
第二章 经济法基本原则研究的反思与完善 | 第75-112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75-83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75-81页 |
1.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概念界定 | 第75-78页 |
2. 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具体构成 | 第78-81页 |
(二) 基本研究共识 | 第81-83页 |
二、反思:亟需巩固的既有经济法原则建构 | 第83-100页 |
(一) 既有研究建构亟需巩固的表现 | 第83-89页 |
1. 脱离本体的"玄虚化"研究状况 | 第83-84页 |
2. 没有现实建设意义的"法定"原则 | 第84-86页 |
3. 有必要确立却无法指导实践的目标原则 | 第86-89页 |
(二) 既有目标原则定位薄弱的原因 | 第89-96页 |
1. 经济法价值研究中的视角盲点 | 第89-93页 |
2. 研究盲点产生的方法论根源 | 第93-96页 |
(三) 夯实基本原则方法论基础:本体论和价值论的关系 | 第96-100页 |
1. 既有研究对本体论和价值论间关系的颠倒 | 第96-99页 |
2. 本体论之于价值论根基地位的确立 | 第99-100页 |
三、完善:经济本体中整体经济利益所确立的整体经济利益目标原则 | 第100-112页 |
(一) 基于需要与满足辩证运动确立的整体经济利益目标原则 | 第101-107页 |
1. 需要满足之最终经济目标 | 第101-103页 |
2. 经济发展之经济直接目标 | 第103-105页 |
3. 资本运动之经济运行目标 | 第105-107页 |
(二) 实现整体经济利益目标的操作原则 | 第107-112页 |
第三章 经济法地位研究的反思与完善 | 第112-158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112-117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112-115页 |
(二) 基本研究路径 | 第115-117页 |
二、反思:既有经济法地位研究定位经济法之"参照系"的不可靠 | 第117-141页 |
(一) "参照系"定位思维的由来及表现 | 第118-122页 |
1. 论战中确立的学术中心地位 | 第118-120页 |
2. 参照系定位思维的表现 | 第120-122页 |
(二) "参照系"定位不可靠的原因 | 第122-136页 |
1. 公私法产生有历史前提 | 第122-126页 |
2. 历史上公私法体系之后有法发展 | 第126-136页 |
(三) "参照系"定位不可靠的实质:没有静止的"参照系" | 第136-141页 |
1. 发展的实践推动部门法的发展 | 第136-139页 |
2. 法域研究范畴划分不清晰 | 第139-141页 |
三、完善:确立经济法独立地位的经济本体基础 | 第141-158页 |
(一) 经济本体证明经济法独立的必要性 | 第142-148页 |
1. 打破公私法的理论桎梏 | 第142-145页 |
2. 确立法理论的实践本质 | 第145-146页 |
3. 推进经济法的学科建设 | 第146-148页 |
(二) 经济本体对经济法独立的证明 | 第148-154页 |
1. 维护社会经济活动中整体经济利益的法 | 第148-152页 |
2. 调整社会经济活动中主要矛盾的法 | 第152-154页 |
(三) 经济本体基础上法律体系中的经济法定位 | 第154-158页 |
1. 市场经济法律调整中的法价值目标均衡 | 第154-156页 |
2. 市场经济调整中民商经济法定位的不同 | 第156-158页 |
第四章 经济法体系研究的反思与完善 | 第158-191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158-166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158-162页 |
(二) 基本研究路径 | 第162-166页 |
二、反思:既有经济法体系建构之实践回应力的缺乏 | 第166-176页 |
(一) 实践回应力缺乏的表现 | 第166-173页 |
1. 市场规制法缺乏现实解释力 | 第167-171页 |
2. 宏观调控实现难以用法律来规范 | 第171-173页 |
(二) 实践回应力缺乏的根源 | 第173-176页 |
三、完善:面向需要和满足关系间调整需要之法体系构建 | 第176-191页 |
(一) 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 第176-187页 |
1. 产业法的调整——以二战后日本经济发展为观察 | 第177-179页 |
2. 货币法的调整——以信用货币的融通为观察 | 第179-181页 |
3. 财政法的调整——以二战后法国发展模式为观察 | 第181-184页 |
4. 市场法的调整——以美国证券市场监管为观察 | 第184-187页 |
(二) 经济法体系研究中经济本体基础的确立 | 第187-191页 |
第五章 经济法实现研究的反思与完善 | 第191-246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191-208页 |
(一) 经济法调整的功用研究 | 第191-193页 |
(二) 经济法律制定的形式化研究 | 第193-194页 |
(三) 制定法的实现途径研究 | 第194-199页 |
1. 经济责任制研究 | 第194-197页 |
2. 经济法的可诉性研究 | 第197-199页 |
(四) 经济法律关系研究 | 第199-208页 |
1. 主要学术观点 | 第199-206页 |
2. 基本研究路径 | 第206-208页 |
二、反思:既有研究之经济法实现定位的不明晰 | 第208-220页 |
(一) 定位不明晰的表现之一:既有结论逻辑反思视角的缺失 | 第208-213页 |
1. 经济法实现途径研究之逻辑前提的追问 | 第208-211页 |
2. 突出国家主体意识使经济活动沦为被规范的对象之认识论根源 | 第211-213页 |
(二) 定位不明晰的表现之二:经济法律关系范畴界定不准确 | 第213-220页 |
1. 不准确的法学理论认识根由 | 第213-215页 |
2. 正确认识经济法律关系的方法 | 第215-220页 |
三、完善:经济法律行为主导经济法实现之立足点的确立 | 第220-246页 |
(一) 建立经济法实现与经济法律关系逻辑关联的必要性 | 第220-222页 |
(二) 经济法实现与经济法律关系逻辑关联展开之"主体-客体-行为"构成要素 | 第222-228页 |
1. 法行为与法秩序的关联是法社会学中理论分析工具的启示 | 第222-225页 |
2. 法律行为和法律秩序的关联是推动现实私法实现的本质力量 | 第225-228页 |
(三) 实现经济法调整目的的经济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 第228-246页 |
1. 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 第228-235页 |
2. 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 第235-241页 |
3. 经济法律行为 | 第241-246页 |
第六章 经济法律责任的反思与完善 | 第246-279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246-254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246-250页 |
(二) 基本研究路径 | 第250-252页 |
(三) 更新的研究范畴 | 第252-254页 |
二、反思:既有研究对经济法律责任本质认识的模糊 | 第254-268页 |
(一) 经济法律责任本质认识模糊的表现:研究定位不清晰 | 第255-257页 |
(二) 经济法律责任本质认识模糊的外在动因:法律调整中责任作用的变化 | 第257-262页 |
1. 私法中责任只是实现权利的形式化手段 | 第257-259页 |
2. 新兴法中责任取代权利成为法实现的实质因素 | 第259-262页 |
(三) 法实现定位下的法律责任调整方法 | 第262-268页 |
1. 典型观察之惩罚性赔偿责任 | 第262-266页 |
2. 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路径依赖 | 第266-268页 |
三、完善:整体经济利益实现之经济法律责任定位 | 第268-279页 |
(一) 私人启动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大陆法系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的现实例证 | 第269-271页 |
1. 公私法责任只有有限的历史意义 | 第269页 |
2. 整体经济利益实现依赖个体经济活动 | 第269-271页 |
(二) 经济监管机关主导的经济法律责任制度:组织整体经济所必要的责任之理论说明 | 第271-279页 |
1. 经济法中的责任主体定位不同于商事法律关系调整的定位 | 第271-273页 |
2. 经济法中的责任主体定位符合经济本体的要求 | 第273-279页 |
第七章 经济法律程序的反思与完善 | 第279-320页 |
一、既有研究的综述 | 第279-283页 |
(一) 主要学术观点 | 第279-282页 |
1. 经济法律程序之公益诉讼研究 | 第279-281页 |
2. 经济法律程序之经济法运行论研究 | 第281-282页 |
(二) 基本研究路径 | 第282-283页 |
二、反思:既有研究中司法实践能力考量的缺位 | 第283-297页 |
(一) 对司法实践能力欠缺考量的表现:理论建构和现实法制的矛盾 | 第283-284页 |
(二) 对司法实践能力欠缺考量的原因:司法本质探究的缺失 | 第284-291页 |
1. 政治理性下的司法权产生 | 第285-286页 |
2. 源于经济本体的形式化司法权运作 | 第286-288页 |
3. "法的可诉性"意义只在揭示司法保障私法实现 | 第288-291页 |
(三) 正确认识经济法律程序的现实基础:超越司法的独立机构执法 | 第291-297页 |
1. 经济理性的要求 | 第291-293页 |
2. 被动司法的实践困境 | 第293-295页 |
3. 实践中独立机构的监管权 | 第295-297页 |
三、完善:落实整体经济利益之经济法律程序定位 | 第297-320页 |
(一) 经济法律程序观察 | 第298-310页 |
1. 经济法律程序的典型观察 | 第298-301页 |
(1) 美国SEC证券监管运行的流程 | 第298-300页 |
(2) 美国SEC证券监管运行的特点 | 第300-301页 |
2. 经济法律程序的一般观察 | 第301-310页 |
(1) 普遍存在的当事人影响 | 第301-306页 |
(2) 当事人影响的法律认可:法制实践中被赋予的法律效力 | 第306-307页 |
(3) 当事人影响的制度价值:有实践生命力的法权运行方式 | 第307-310页 |
(二) 经济法律程序思考 | 第310-320页 |
1. 及时发现问题的经济监管机关工作程序 | 第310-313页 |
(1) 当事人影响下的程序定位利于法实现 | 第310-312页 |
(2) 定位在诉讼程序之前的监管工作程序 | 第312-313页 |
2. 有效解决问题的经济法律诉讼程序 | 第313-320页 |
(1) "官告民"诉讼价值:宪政结构下确立经济监管机关对程序的主导 | 第313-315页 |
(2) "官告民"诉讼目的:导入对个体权利保护之司法审查、救济 | 第315-317页 |
(3) "官告民"诉讼过程:贯穿"清楚且具有说服力"之证明标准 | 第317-320页 |
结论:经济本体法 | 第320-323页 |
参考文献 | 第323-3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