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 第1-12页 |
第一章 共同开发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国家实践 | 第12-41页 |
第一节 共同开发的法律制度的形成 | 第12-20页 |
一、 共同开发的定义 | 第12-16页 |
二、 影响共同开发考虑的因素 | 第16-17页 |
三、 共同开发法律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 第17-20页 |
第二节 共同开发的国家实践 | 第20-41页 |
一、 跨界矿藏的共同开发 | 第20-24页 |
二、 重叠海域资源的共同开发 | 第24-41页 |
第二章 共同开发的法律基础、渊源及地位 | 第41-60页 |
第一节 共同开发的法律基础 | 第41-45页 |
一、 共同开发与大陆架法律制度 | 第41-42页 |
二、 共同开发与专属经济区法律制度 | 第42-43页 |
三、 共同开发与资源主权 | 第43-44页 |
四、 共同开发与谈判义务 | 第44-45页 |
第二节 共同开发的法律渊源 | 第45-55页 |
一、 国际条约 | 第45-48页 |
二、 一般法律原则 | 第48-49页 |
三、 国际司法判例与权威学者学说 | 第49-50页 |
四、 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的决议和宣言 | 第50-51页 |
五、 国际习惯法 | 第51-55页 |
第三节 共同开发的法律特征和法律地位 | 第55-60页 |
一、 法律特征 | 第55-57页 |
二、 共同开发的法律地位 | 第57-60页 |
第三章 共同开发区的管理制度 | 第60-83页 |
第一节 共同开发区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机构 | 第60-65页 |
一、 管理模式 | 第60-63页 |
二、 管理机构的类型及职能 | 第63-65页 |
第二节 共同开发区许可及合同形式的选择 | 第65-74页 |
一、 国家对共同开发区核发许可证的方式 | 第65-67页 |
二、 共同开发区中合同方式的选择 | 第67-74页 |
第三节 共同开发区的税收及收益分配方式 | 第74-83页 |
一、 共同开发区内政府财税收入的主要来源 | 第75-76页 |
二、 现行共同开发区内的税收制度 | 第76-79页 |
三、 共同开发区内避免的双重课税问题 | 第79-80页 |
四、 共同开发区的收益分配方式 | 第80-83页 |
第四章 共同开发区的管辖权与适用的法律 | 第83-100页 |
第一节 共同开发区法律关系框架 | 第83-87页 |
一、 当事国双方之间的共同开发协定 | 第83-85页 |
二、 由国内法调整的开发合同 | 第85-86页 |
三、 选择适用的法律 | 第86-87页 |
第二节 共同开发区的管辖权的分配 | 第87-92页 |
一、 用本国法律管辖自己分管的区域 | 第87-89页 |
二、 协商共管 | 第89-90页 |
三、 管辖权完全归于代表两国政府的联合机构 | 第90-92页 |
第三节 共同开发区建立参照行使的管辖权及适用的法律 | 第92-96页 |
一、 国际法规定各国在共同开发区的管辖权 | 第92-93页 |
二、 根据国内法行使的管辖权 | 第93-95页 |
三、 关于选择采用适用的法律 | 第95-96页 |
第四节 共同开发区争端的解决 | 第96-100页 |
一、 争端的分类及解决方式 | 第96-98页 |
二、 争端解决适用的法律 | 第98-100页 |
第五章 中国与共同开发 | 第100-130页 |
第一节 中国实行共同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100-106页 |
一、 国际形势有利于合作 | 第100页 |
二、 各国对石油的需求不断增长 | 第100-101页 |
三、 中国是共同开发的积极倡导者 | 第101-106页 |
第二节 东海与共同开发 | 第106-120页 |
一、 东海的自然地理状况 | 第106-108页 |
二、 中日两国在东海划界问题上的不同主张 | 第108-115页 |
三、 《日韩共同开发大陆架协定》的非法性和无效性 | 第115-116页 |
四、 东海共同开发区域和方案的选择 | 第116-120页 |
第三节 南沙群岛的共同开发 | 第120-130页 |
一、 南沙争端的历史与发展 | 第120-125页 |
二、 南沙共同开发区域和方案的选择 | 第125-130页 |
结论 | 第130-139页 |
主要参考资料 | 第139-145页 |
后记 | 第1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