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2页 |
前言 | 第12-14页 |
一、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及其范围 | 第14-17页 |
(一) 洗钱罪与洗钱罪之上游犯罪的关系 | 第14-15页 |
(二) 明确我国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具体范围 | 第15-17页 |
二、洗钱罪的主体不应包括上游犯罪的本犯 | 第17-21页 |
(一) 作为赃物犯罪历史衍生物的洗钱罪 | 第17-18页 |
(二) "不可罚事后行为"理论 | 第18-21页 |
1."不可罚事后行为"理论在我国的发展 | 第18页 |
2."不可罚事后行为"理论及其基础 | 第18-21页 |
三、洗钱罪的客观方面 | 第21-24页 |
(一) 犯罪所得及其收益 | 第21-23页 |
1.犯罪所得物品经加工后所得之物 | 第22页 |
2.犯罪所得物品经出卖或交换所得钱物 | 第22页 |
3.犯罪所得的现金 | 第22-23页 |
4.利用犯罪所得物品而得到之物 | 第23页 |
(二) 掩饰、隐瞒行为 | 第23-24页 |
1.须通过金融机构方能完成洗钱罪之掩饰、隐瞒行为 | 第23-24页 |
2.掩饰、隐瞒行为将上游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由"非法"变成了"合法" | 第24页 |
四、完善反洗钱的立法建议 | 第24-27页 |
(一) 扩大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 第24-25页 |
(二) 加大对洗钱犯罪的刑罚处罚力度 | 第25页 |
(三) 完善没收非法所得的立法规范 | 第25页 |
(四)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第25-27页 |
结语 | 第27-28页 |
参考文献 | 第2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