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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著作权保护研究

摘要第5-6页
abstract第6-7页
第1章 导论第10-15页
    1.1 问题的提出第10-11页
    1.2 研究的意义第11-12页
        1.2.1 现实意义第11页
        1.2.2 理论意义第11-12页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第12-13页
        1.3.1 研究思路第12页
        1.3.2 研究方法第12-13页
    1.4 研究的创新与不足第13页
    1.5 研究现状第13-15页
第2章 研究对象的确定第15-21页
    2.1 人工智能的概述第15-17页
        2.1.1 人工智能的内涵第15页
        2.1.2 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第15-17页
    2.2 从一般生成物到形似作品第17-18页
    2.3 人工智能辅助生成物与人工智能自主创作物第18-21页
        2.2.1 人工智能辅助生成物第18-19页
        2.2.2 人工智能自主创作物第19-21页
第3章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定性:作品第21-29页
    3.1 人工智能创作物可版权性的观点分歧第21-22页
    3.2 人工智能创作物获得版权保护的现实必要性第22-23页
    3.3 接受美学角度:由作者到受众第23-25页
    3.4 独创性判断标准:主观标准转向客观标准第25-29页
第4章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保护模式的确立第29-39页
    4.1 以作者权保护人工智能创作物的制度障碍第29-30页
    4.2 学界有关建议与讨论第30-33页
        4.2.1 方案一:单位作品模式第30-31页
        4.2.2 方案二:特殊权利模式第31-33页
    4.3 另一种选择:邻接权模式第33-35页
        4.3.1 邻接权制度价值功能的定位第33-34页
        4.3.2 人工智能创作物的保护需求与邻接权制度的契合第34-35页
    4.4 邻接权模式的具体建构第35-39页
        4.4.1 邻接权内容:财产权第35页
        4.4.2 邻接权归属:所有者第35-39页
结语第39-40页
参考文献第40-42页
致谢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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