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善意取得
内容提要 | 第10-11页 |
前言 | 第11-12页 |
第一部分 善意取得的概述 | 第12-18页 |
一、善意取得的概念 | 第12页 |
二、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 第12-15页 |
(一) 国外善意取得制度的起源及发展 | 第12-14页 |
(二) 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概况 | 第14-15页 |
三、善意取得制度存在的价值 | 第15-18页 |
(一) 有利于维护市场交易安全 | 第15-16页 |
(二) 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经济效用 | 第16-17页 |
(三) 彰显了民法为权利法这一本质 | 第17-18页 |
第二部分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 | 第18-31页 |
一、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 第18-28页 |
(一) 主体要件——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为无处分权人 | 第18-21页 |
(二) 主观要件——受让人受让财产时是善意的 | 第21-22页 |
(三) 客体要件——标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及权利 | 第22-27页 |
(四) 客观要件——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 第27-28页 |
二、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 | 第28-31页 |
(一) 在原权利人与受让人之间 | 第28页 |
(二) 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 | 第28-29页 |
(三) 在受让人与让与人之间 | 第29-31页 |
第三部分 关于赃物适用善意取得的立法构想 | 第31-37页 |
一、赃物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理由 | 第32-34页 |
(一) 有利于保障交易安全和实现物尽其用原理 | 第32页 |
(二) 符合诚实信用原则和对公平价值的追求 | 第32-33页 |
(三) 已为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所肯定 | 第33-34页 |
二、赃物应该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 | 第34-37页 |
(一) 对于拍卖物应无条件的适用善意取得 | 第35页 |
(二) 对于拍卖以外的赃物应有条件的适用 | 第35-37页 |
结语 | 第37-38页 |
注释 | 第38-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2页 |
后记 | 第42-43页 |
论文摘要(中文) | 第43-46页 |
论文摘要(英文) | 第46-49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