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知识产权刑事保护概述 | 第9-20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刑事司法现状 | 第9-13页 |
一、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主要法律规定 | 第9-10页 |
二、我国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追诉现状 | 第10-13页 |
第二节 健全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程序的必要性审视 | 第13-20页 |
一、知识产权犯罪追诉乏力之原因 | 第13-14页 |
二、知识产权刑事程序完善必要性 | 第14-20页 |
第二章 我国知识产权刑事程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20-38页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管辖权 | 第20-22页 |
一、地域管辖 | 第20-21页 |
二、级别管辖 | 第21-22页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移送程序 | 第22-27页 |
一、行政违法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程序 | 第23-24页 |
二、民事侵权案件涉嫌犯罪的移送程序 | 第24-27页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自诉程序 | 第27-29页 |
一、知识产权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界限和衔接规定不明确 | 第28页 |
二、知识产权刑事自诉人取证困难 | 第28-29页 |
第四节 审判组织与审判模式 | 第29-30页 |
第五节 临时措施与强制措施 | 第30-31页 |
一、临时措施 | 第30-31页 |
二、强制措施 | 第31页 |
第六节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查取证 | 第31-38页 |
一、侵犯知识产权造成的损失数额的查明 | 第31-34页 |
二、证据的收集 | 第34-38页 |
第三章 TRIPS 协定和主要发达国家、地区知识产权刑事程序概况 | 第38-48页 |
第一节 TRIPS 协定关于知识产权刑事程序立法的规定 | 第38-40页 |
一、知识产权刑事程序 | 第38-39页 |
二、知识产权临时措施 | 第39-40页 |
第二节 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关于知识产权刑事程序的规定 | 第40-48页 |
一、美国 | 第40-42页 |
二、德国 | 第42-44页 |
三、中国台湾地区 | 第44-48页 |
第四章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刑事程序完善的相关建议 | 第48-61页 |
第一节 逐步构建自诉为主、公诉为辅的起诉模式 | 第48-49页 |
一、完善自诉人的调查取证制度 | 第49页 |
二、明确自诉人代理人权利 | 第49页 |
三、具体规定检察机关参与自诉案件审理的程序 | 第49页 |
第二节 关于审判模式的完善 | 第49-53页 |
一、构建知识产权案件“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 | 第49-52页 |
二、民刑交叉案件的处理模式 | 第52-53页 |
第三节 关于临时措施、强制措施的完善建议 | 第53-54页 |
一、引入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措施 | 第53-54页 |
二、增加或完善对单位的强制措施 | 第54页 |
第四节 完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调查取证方式 | 第54-58页 |
一、陷阱取证方式的合理运用 | 第54-55页 |
二、引入专家证人制度 | 第55-58页 |
第五节 构建知识产权刑事和解制度 | 第58-61页 |
一、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 | 第58-59页 |
二、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实行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行性 | 第59-61页 |
结论 | 第61-62页 |
参考文献 | 第62-65页 |
致谢 | 第6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