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3-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0页 |
(一) 研究背景 | 第8-9页 |
(二) 本文研究的现实意义 | 第9-10页 |
一、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规定及其不足 | 第10-12页 |
(一)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规定 | 第10页 |
(二)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规定的具体不足 | 第10-12页 |
1、主体范围:消费者是否包括单位未明确 | 第10页 |
2、主观目的:何为“生活消费”未规定 | 第10-11页 |
3、客体范围:教育、医疗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未涉及 | 第11-12页 |
二、“消费者”主体范围的区域法律比较 | 第12-16页 |
(一) 单位是否构成消费者理论界之论争 | 第12-14页 |
1、否定说 | 第12-13页 |
2、肯定说 | 第13-14页 |
(二) 各省级区域相关立法中对消费者是否包括单位的不同规定 | 第14页 |
(三) 对各省级区域相关立法规定的分析 | 第14-16页 |
三、“消费者”主观目的的区域法律比较 | 第16-22页 |
(一) 立法基本情况以及产生的问题 | 第16页 |
1、大部分省份的立法规定 | 第16页 |
2、四川省和海南省的规定 | 第16页 |
3、产生的主要问题:“知假买假”是不是生活消费 | 第16页 |
(二) 理论界以及司法实践中对“生活消费”的认识和判断 | 第16-21页 |
1、理论界对“生活消费”的认识 | 第16-18页 |
2、理论界对“知假买假”是不是生活消费的不同看法 | 第18-19页 |
3、对“知假买假”问题各省级区域的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判定 | 第19-21页 |
(三) 对“知假买假”是否受消法调整的理解 | 第21-22页 |
四、“消费者”客体范围的区域法律比较 | 第22-34页 |
(一) 教育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 | 第22-26页 |
1、理论界对教育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的争论 | 第22-23页 |
2、各省级区域相关立法中是否将教育服务纳入的规定 | 第23-24页 |
3、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 | 第24-25页 |
4、对教育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问题的分析 | 第25-26页 |
(二) 医疗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 | 第26-34页 |
1、理论界对医疗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的争论 | 第26-28页 |
2、各省级区域相关立法中是否将医疗服务纳入的规定 | 第28-29页 |
3、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案例 | 第29-30页 |
4、对医疗服务是否受消法调整问题的分析 | 第30-34页 |
五、结语 | 第34-35页 |
参考文献 | 第35-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