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序言 | 第10-14页 |
一、研究意义 | 第10-11页 |
二、研究综述 | 第11-13页 |
三、研究方法 | 第13页 |
四、本文创新点与不足 | 第13-14页 |
第一章 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模式概述 | 第14-20页 |
第一节 机动车普及与受害人保护 | 第14-16页 |
一、机动车市场发展之现状 | 第14-15页 |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保护之难题 | 第15-16页 |
第二节 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演进 | 第16-17页 |
一、侵权制度的改革——责任险模式的构建 | 第16页 |
二、无过错原则的引入——非责任险模式的创立 | 第16-17页 |
第三节 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模式简介 | 第17-20页 |
一、责任险模式的特点 | 第17-18页 |
二、非责任险模式的特点 | 第18-20页 |
第二章 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模式之比较 | 第20-30页 |
第一节 责任险模式立法与实践 | 第20-23页 |
一、类似但不相同的归责原则 | 第20-21页 |
二、覆盖面不同的受害人范围 | 第21页 |
三、差异化保险赔偿范围 | 第21-22页 |
四、多样化的赔付限额设计 | 第22-23页 |
第二节 非责任险模式立法与实践 | 第23-26页 |
一、美国:三种无过失保险计划模式 | 第23-25页 |
二、新西兰:无过失补偿制度 | 第25-26页 |
第三节 比较法上的观察与思考 | 第26-30页 |
一、由归责原则寻立法理念 | 第26-27页 |
二、由对受害人的保障探目标核心 | 第27-28页 |
三、由赔偿范围觅制度重点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反思 | 第30-36页 |
第一节 立法理念的错位:透过现象看本质 | 第30-31页 |
一、归责原则并未脱离过错原则 | 第30页 |
二、从归责原则到立法理念的反思 | 第30-31页 |
第二节 受害人范围过窄:政策目标难落实 | 第31-33页 |
一、车上乘客排除在制度之外 | 第31-32页 |
二、单车事故受害人求助无门 | 第32-33页 |
第三节 赔偿范围过大:制度设计的偏差 | 第33-34页 |
一、财产损失:无效分流 | 第33-34页 |
二、精神抚慰金:公共政策选择的矛盾 | 第34页 |
第四节 事故分项限额:制度负累 | 第34-36页 |
一、分项限额不合理 | 第34-35页 |
二、医疗费用数额低 | 第35-36页 |
第四章 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的重构 | 第36-46页 |
第一节 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立法模式选择 | 第36-38页 |
一、问题根源慎思考 | 第36页 |
二、模式选择应理性 | 第36-37页 |
三、制度移植需熟虑 | 第37-38页 |
第二节 我国机动车强制保险制度设计 | 第38-42页 |
一、建立以救死扶伤为目标的立法理念 | 第38-39页 |
二、扩大受害人的范围 | 第39页 |
三、缩小机动车强制保险的赔偿范围 | 第39-41页 |
四、简化赔付方式,提高赔偿数额 | 第41-42页 |
第三节 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后续——商业三者险 | 第42-46页 |
一、机动车强制保险与商业三者险并存的合理性 | 第42-43页 |
二、机动车强制保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妥善衔接 | 第43-46页 |
结语 | 第46-47页 |
参考文献 | 第47-50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0-51页 |
后记 | 第5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