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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交叉询问制度研究

中文提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引言第9-10页
第一章 我国现有制度与典型交叉询问制度的差距第10-23页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现有询问制度的立法规定第10-12页
 二、我国现有制度与美国典型交叉询问制度的差距第12-23页
  (一) 现有的制度设计并未体现出交叉询问的权利属性第12-14页
  (二) 现有制度缺乏交叉询问运行阶段的区分第14-16页
  (三) 具体规则的缺失造成交叉询问秩序的混乱第16-20页
  (四) 被告人与被害人地位的错置违背制度设置的初衷第20-21页
  (五) 对抗式庭审方式的弱化导致实践中效果难以发挥第21-22页
  (六) 相关配套制度的缺位遏制交叉询问的运行第22-23页
第二章 合理引进交叉询问制度的价值分析第23-29页
 一、交叉询问制度的正当价值和积极效果第23-25页
  (一) 交叉询问制度有益于发现案件真实第23-24页
  (二) 有利于体现诉讼民主,弥补被告人与国家间实力落差从而获得公正审判第24-25页
  (三) 有利于解决社会纠纷,维护当事人的人格尊严第25页
 二、引进交叉询问制度应当克服的局限性第25-29页
  (一) 程序繁冗降低诉讼效率,提高诉讼成本第25-26页
  (二) 过分注重诉讼技巧有碍实体公正第26-27页
  (三) 弹劾证人易对证人心理造成不当折磨第27-29页
第三章 建立交叉询问制度应当满足的条件第29-43页
 一、建立交叉询问制度应重视思想观念的转变第29-31页
  (一) 注重个人权利保障的观念第29-30页
  (二) 自由主义和公平竞争的观念第30页
  (三) 人证调查中心主义观念第30-31页
 二、保障交叉询问运行应具备的司法前提第31-39页
  (一) 交叉询问制度产生的陪审制背景第31-33页
  (二) 交叉询问赖以生存的对抗制诉讼土壤第33-34页
  (三) 庭审法官的消极、中立第34-35页
  (四) 刑辩律师充分、有效的参与第35-36页
  (五) 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第36-37页
  (六) 预知与庭前证据交换第37-39页
 三、与交叉询问制度配套适用的证据规则第39-43页
  (一) 传闻证据规则第39-41页
  (二) 不被强迫自证其罪规则第41-43页
第四章 合理交叉询问制度建立之设想第43-63页
 一、促进真相发现与节制程序拖沓第43-46页
  (一) 增强控辩双方庭审对抗,限制法官随意介入权第43-44页
  (二) 规范法官必要的程序控制权和诉讼指挥权第44-45页
  (三) 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诉讼效率第45-46页
 二、询问技巧与技巧节制第46-52页
  (一) 主询问中的询问方式技巧第47-49页
  (二) 反询问中的询问方式技巧第49-50页
  (三) 不当询问技巧的节制:增强律师的诉讼道德是其根本要求第50-52页
 三、我国交叉询问规则的若干改造第52-59页
  (一) 改造询问的主体和对象第52-53页
  (二) 改造交叉询问的顺序规则第53-55页
  (三) 改造交叉询问的范围规则第55页
  (四) 进一步规范询问方式第55-56页
  (五) 完善诱导性询问规则极其例外情况第56-58页
  (六) 丰富交叉询问异议规则的内容第58-59页
 四、必要制度的基础论证第59-63页
  (一) 建立证人选择性出庭作证制度第60-61页
  (二) 建立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第61-62页
  (三) 完善律师辩护制度第62-63页
结语第63-64页
参考文献第64-67页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第67-68页
后记第68-6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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