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4页 |
1.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 | 第14-20页 |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概念 | 第14-17页 |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 | 第17-20页 |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在自律监管主导下定性 | 第18-19页 |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性质—在我国退市新规则下定性 | 第19-20页 |
2.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证券市场退市机制的比较分析 | 第20-28页 |
·美国证券市场的上市公司退市机制 | 第20-24页 |
·纽约证券交易所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 第21-22页 |
·纳斯达克(NASDAQ)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 第22-24页 |
·东京证券市场的退出机制 | 第24-25页 |
·香港联交所的退出机制 | 第25页 |
·对发达国家和地区退市机制的对比分析 | 第25-28页 |
3. 我国上市公司退市法律机制的现状及制度缺陷的成因 | 第28-40页 |
·我国现行的上市公司退市法律机制 | 第28-32页 |
·上市公司退市的法律规范体系 | 第28-29页 |
·上市公司的退市标准和退市程序 | 第29-32页 |
·我国与美国退市法律机制比较下存在的问题 | 第32-34页 |
·我国现有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缺陷及成因 | 第34-40页 |
4. 对我国退市法律机制的基本构想 | 第40-53页 |
·明确退市机制的法律性质 | 第40-42页 |
·完善退市标准 | 第42-48页 |
·两个相关规定的细化 | 第43-46页 |
·以“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替代“连续三年亏损” | 第46-47页 |
·破产界限—是到期不能清偿还是资不抵债? | 第47-48页 |
·退市程序的进一步完善 | 第48页 |
·退市的处理权限应下放 | 第48-50页 |
·其他相关问题的构想 | 第50-53页 |
·进入破产程序的主体资格确认问题 | 第50页 |
·上市公司退市过程中的公司义务 | 第50-53页 |
结论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7页 |
后记 | 第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