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财政法论文--金融法论文--保险法论文

关于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问题的几点探讨

摘要第1-8页
序言第8-10页
一 如何看待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条款下被保险人的“防险减损”义务第10-16页
 (一) 关于《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及其解释第10页
 (二) 被保险人“防险减损”的义务与不当得利的对比第10-13页
 (三) 被保险人防险减损义务的依据分析第13-16页
  1、从保险制度的产生看被保险人的防险减损义务第13-14页
  2、从《合同法》与《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关系看被保险人的防险减损义务第14-15页
  3、从《保险法》对《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补充作用看被保险人的防险减损义务第15-16页
二 船舶“一切险”条款下保险利益的认定第16-19页
 (一) 保险利益原则及保险利益的内涵第16-17页
 (二) 如何确定保险利益的有无第17-19页
三 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条款与PICC“一切险”条款承保范围的差异第19-24页
 (一) 货物“一切险”的发展第19-20页
 (二) 我国货物“一切险”的承保范围与船舶“一切险”承保范围的差异第20-24页
  1、英国协会货物运输保险A 条款的承保范围第20-24页
四 针对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问题的解决建议第24-27页
 (一) 明确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合同中被保险人“防险减损”义务的几点措施第24-25页
  1、进一步完善立法,强化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合同当事人“防险减损”义务第24页
  2、加强船舶保险案例在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案件审判中的作用第24-25页
 (二) 确定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的应对办法第25页
  1、从长远的角度来看,要加强船舶保险利益问题的学术研究第25页
  2、从解决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纠纷的现实需要来看,要重视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第25页
 (三) 区分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与PICC“一切险”的方法的建议第25-27页
  1、相关部门和机构要加强对规章、批复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监督第26页
  2、有关学术团体要对现实中的纷争积极应对第26-27页
结论第27-28页
参考文献第28-30页
致谢第30页

论文共30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论我国公司强制清算制度的构建与完善
下一篇:论财政收入的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