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朝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艺术研究
内容提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21页 |
绪论 | 第21-38页 |
第一节 研究范围 | 第21-28页 |
一、时间范围 | 第21-22页 |
二、地域范围 | 第22-23页 |
三、对象界定 | 第23-26页 |
四、名词界定 | 第26-28页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理论依据 | 第28-33页 |
一、研究方法 | 第28-30页 |
二、理论依据 | 第30-33页 |
第三节 研究综述 | 第33-38页 |
一、从其源流、形制角度的研究 | 第33-34页 |
二、从书法艺术演进角度的研究 | 第34-38页 |
第一章 北朝关中地区造像碑产生的原因 | 第38-59页 |
第一节 北朝关中地区造像碑产生的时代背景 | 第38-44页 |
一、北朝时期的历史概述 | 第38-40页 |
二、北朝时期与艺术文化相关的改革 | 第40-44页 |
第二节 北朝时期关中地区的民族融合 | 第44-50页 |
一、鲜卑族 | 第45-46页 |
二、氐羌族 | 第46-48页 |
三、匈奴族 | 第48-49页 |
四、其他民族 | 第49-50页 |
第三节 北朝时期关中地区的民族信仰 | 第50-59页 |
一、北朝时期道教的信仰状况 | 第50-54页 |
二、北朝时期佛教的信仰状况 | 第54-59页 |
第二章 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 | 第59-143页 |
第一节 北魏关中地区造像碑概况 | 第59-99页 |
第二节 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特点——长安书风 | 第99-117页 |
一、魏碑是书体还是书风 | 第99-102页 |
二、造像题记书法的本质 | 第102-103页 |
三、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特点——长安书风 | 第103-117页 |
第三节 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成因及影响 | 第117-125页 |
一、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成因 | 第118-123页 |
二、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影响 | 第123-125页 |
第四节 北魏关中地区与其它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25-143页 |
二、北魏关中地区与河南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25-135页 |
三、北魏关中地区与河西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35-139页 |
四、北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与敦煌墨迹书法比较 | 第139-143页 |
第三章 西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 | 第143-163页 |
第一节 西魏关中地区造像碑概况 | 第143-150页 |
第二节 西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及其成因 | 第150-155页 |
一、西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特点 | 第151-154页 |
二、西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成因 | 第154-155页 |
第三节 西魏关中地区与其它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55-163页 |
一、西魏关中地区与东魏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55-158页 |
二、西魏关中地区与河西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58-159页 |
三、西魏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与敦煌墨迹书法比较 | 第159-163页 |
第四章 北周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 | 第163-194页 |
第一节 北周关中地区造像碑概况 | 第163-179页 |
第二节 北周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及其成因 | 第179-185页 |
一、北周时期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体特点 | 第179-183页 |
二、北周时期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成因 | 第183-185页 |
第三节 北周关中地区与其它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85-194页 |
一、北周关中地区与北齐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85-187页 |
二、北周关中地区与河西地区造像题记书法比较 | 第187-191页 |
三、北周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与敦煌墨迹书法比较 | 第191-194页 |
第五章 刻工对北朝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的影响 | 第194-207页 |
第一节 楷书发展的两条脉络 | 第194-197页 |
一、墨迹书体的发展脉络 | 第194-195页 |
二、铭刻楷书的发展脉络 | 第195-197页 |
第二节 刻工对北朝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的影响 | 第197-207页 |
一、书手与刻工 | 第197-199页 |
二、刻工的研究 | 第199-201页 |
三、刻工对造像题记书法的影响 | 第201-207页 |
结语 | 第207-209页 |
参考文献 | 第209-215页 |
附录一:北朝关中地区造像碑及造像概况—览表 | 第215-232页 |
附录二:北朝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图谱(见附本) | 第232页 |
附录三:北朝关中地区造像题记书法字谱(见附本) | 第232页 |
附录四:读博士期间的科研成果 | 第232-233页 |
后记 | 第233-2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