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页 |
引言 | 第7-8页 |
第一章 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8-12页 |
一、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概念 | 第8-9页 |
二、案外人、第三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界定 | 第9-10页 |
三、民事执行救济的分(种)类 | 第10-12页 |
第二章 我国民事执行救济的现状 | 第12-17页 |
一、现行我国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法律规定 | 第12-15页 |
(一) 关于执行异议制度的法律规定 | 第12-13页 |
(二) 关于案外人异议制度的法律规定 | 第13-15页 |
二、我国现行民事执行救济制度的法律规定存在的问题 | 第15-17页 |
(一) 执行行为异议审查程序的立法上的缺失 | 第15页 |
(二) 对“执行行为异议”的裁判机构设置不合理 | 第15页 |
(三) “执行行为异议”审查笼统化,使救济程序复杂化 | 第15-16页 |
(四) 执行异议一裁终局适用不当 | 第16页 |
(五) 案外人异议不能有效保护案外人实体权益的缺陷 | 第16-17页 |
第三章 域外以及中国台湾地区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概述 | 第17-22页 |
一、德国 | 第17-18页 |
(一)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 | 第17页 |
(二) 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第17-18页 |
二、日本 | 第18-19页 |
(一)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 | 第18-19页 |
(二) 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第19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 | 第19-22页 |
(一) 程序上的执行救济 | 第19-20页 |
(二) 实体上的执行救济 | 第20-22页 |
第四章 我国执行救济制度的完善 | 第22-29页 |
一、设置合理的执行机构 | 第22-23页 |
二、程序性救济的完善 | 第23-25页 |
(一) 执行异议类别化,以求实现执行效率与异议结果公正 | 第23-24页 |
(二) 执行异议审查程序的优化 | 第24页 |
(三) 取消异议审查前置程序作为异议之诉的必经程序 | 第24-25页 |
三、实体性救济的完善 | 第25-29页 |
(一) 将执行救济明确区分为实体救济与程序救济 | 第25-26页 |
(二) 建立异议之诉制度 | 第26-29页 |
结论 | 第29-30页 |
参考文献 | 第30-32页 |
致谢 | 第3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