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逃逸”的基本界定 | 第11-20页 |
(一)“逃逸”的基本含义是逃跑或者隐匿 | 第11-12页 |
(二)“逃逸”的刑法规范保护目的 | 第12-17页 |
1.“逃避法律追究说” | 第12-14页 |
2.“逃避救助被害人说” | 第14页 |
3.交通肇事逃逸的规制目的在于救助被害人 | 第14-17页 |
(三)“逃逸”的法律属性 | 第17-18页 |
(四)交通肇事中“逃逸”的概念界定 | 第18-20页 |
1.《刑法》中的两处“逃逸”应作同一解释 | 第18-19页 |
2.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含义 | 第19-20页 |
二、交通肇事罪中“逃逸”的量刑分析 | 第20-33页 |
(一)《刑法》规定的两处“逃逸”定位 | 第20-25页 |
1.“逃逸”行为独立于交通肇事行为 | 第20页 |
2.第一档加重刑中的“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 | 第20-23页 |
3.第二档加重刑中的“逃逸”是“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结果加重犯 | 第23-24页 |
4.适用“逃逸”加重刑需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 | 第24-25页 |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相关问题 | 第25-31页 |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具体情形 | 第25-29页 |
2.“交通肇事后逃逸”也可成立自首 | 第29-31页 |
(三)“逃逸致人死亡”的相关问题 | 第31-33页 |
1.对于“逃逸致人死亡”中“人”的理解 | 第31页 |
2.罪过形态只能是过失 | 第31-32页 |
3.逃逸行为与死亡间的“因果关系” | 第32-33页 |
三、《解释》规定中“逃逸”的定罪分析 | 第33-38页 |
(一)“逃逸”不能成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素 | 第33-35页 |
(二)“指使逃逸”情形的相关处理 | 第35-38页 |
1.“指使逃逸”不应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 第35-36页 |
2.“指使逃逸”应依窝藏罪处罚 | 第36-38页 |
四、“交通肇事逃逸”立法的新思考 | 第38-42页 |
(一)“交通肇事逃逸”立法的可行性 | 第38-39页 |
(二)“交通肇事逃逸”立法的路径选择 | 第39-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6页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第46-47页 |
致谢 | 第47-4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