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引言 | 第9-10页 |
第一章 研究的起点:概念的澄清与厘定 | 第10-18页 |
一、双主体教学模式的形成与发展 | 第10-11页 |
二、双主体教学模式的概念界定 | 第11-14页 |
(一) 主体性 | 第12-13页 |
(二) 创造性 | 第13页 |
(三) 互动性 | 第13页 |
(四) 主动性 | 第13-14页 |
三、双主体教学模式对法学教育的特殊适用性及法学教育双主体教学模式的概念 | 第14-18页 |
(一) 法律职业人才的高素质要求需要适用双主体教学模式 | 第15页 |
(二) 法学教育的实践性需要适用双主体教学模式 | 第15-16页 |
(三) 独特的法律思维的培养需要适用双主体教学模式 | 第16-18页 |
第二章 价值重估:法学教育双主体教学模式的独特作用与现实意义 | 第18-23页 |
一、对传统法学教学模式的分析与研判 | 第18-20页 |
(一) 忽视学生主体地位 | 第18-19页 |
(二) 教学内容重理论,轻实践 | 第19页 |
(三) 形式方法单一,培养的人才与社会实际需要存在矛盾 | 第19-20页 |
二、双主体教学模式的独特作用与价值 | 第20-23页 |
(一) 突破传统教学模式,优化课堂情景,符合学习规律 | 第20页 |
(二) 提高教学效果,改善教学质量,符合当代教学理论 | 第20-21页 |
(三) 提高教师主体教学意识,发掘教师教学能力 | 第21-22页 |
(四) 强化学生主体作用,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精神,提高学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 第22-23页 |
第三章 教学模式的变革:法学教育双主体教学模式的实现与设计 | 第23-38页 |
一、双主体教学模式下法学教育观念的革新 | 第23-29页 |
(一) 教师观念的革新与角色的自我定位 | 第23-26页 |
(二) 学生观念的革新与角色的自我定位 | 第26-29页 |
二、双主体教学模式下法学教学目标的确立 | 第29-30页 |
(一) 发展学生主体性 | 第29页 |
(二) 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 | 第29-30页 |
三、双主体教学模式教学环节的设立 | 第30-34页 |
(一) 创设情境 | 第31-32页 |
(二) 学生自主探索 | 第32页 |
(三) 协作、会话 | 第32-33页 |
(四) 意义建构 | 第33-34页 |
四、法学教育双主体教学模式的适用原则 | 第34-36页 |
(一) 应用性原则 | 第34-35页 |
(二) 问题性原则 | 第35-36页 |
(三) 启发探究原则 | 第36页 |
五、法学教育双主体教学模式的实现条件 | 第36-38页 |
(一) 较高的教师素质 | 第36-37页 |
(二) 对学生提出更高的要求 | 第37-38页 |
结语 | 第38-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3页 |
致谢 | 第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