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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奥斯丁理论中人的三重维度--对《法理学的范围》的研究

摘要第1-6页
Abstract第6-12页
引言第12-16页
一、功利原则下人的自然本性——哲学之维第16-29页
 (一) 功利主义传统第16-23页
  1. 功利主义的渊源第16-17页
  2. 边沁的功利主义第17-19页
  3. 奥斯丁的功利原则第19-21页
  4. 奥斯丁与边沁的功利主义的区别第21-23页
 (二) 指引人们行为的功利与法律第23-25页
  1. 人们行为趋向的尺度——功利第23-24页
  2. 法律与功利原则的一致性第24页
  3. 作为人们行为的具体准则——法律第24-25页
 (三) 功利原则下人的特点第25-29页
  1. 功利原则下人的角色特征第25-26页
  2. 功利原则下人的自然本性第26-29页
二、政治体系下人的社会本性——政治之维第29-42页
 (一) 独立政治社会体系第29-35页
  1. “自然社会”与“政治社会”第29-31页
  2. “独立政治社会”的两个条件第31-32页
  3. “独立政治社会”的三个特征第32-33页
  4. 奥斯丁对四位思想家主权理论的批判第33-35页
 (二) 政府行使权力的来源第35-38页
  1. 社会成员习惯性服从的来源第35-36页
  2. 奥斯丁对社会契约论的批评第36-37页
  3. 最高政府的专制性第37-38页
 (三) 政治社会中人的特点第38-42页
  1. 独立政治社会中人的特征第38-39页
  2. 人的社会本性第39-40页
  3. 独立政治社会是人们实现幸福生活的保障第40-42页
三、法律命令中的主权者和臣民——法律之维第42-56页
 (一) 法律命令说之释义第42-48页
  1. 法律成为科学的前提第42-45页
  2. 法律命令说的含义第45-47页
  3. 主权者和臣民同法律的关系第47-48页
 (二) 法律之上的主权者第48-52页
  1. 奥斯丁关于主权者的定义第48-49页
  2. 法律之上主权者的特征第49-50页
  3. 主权者凌驾法律之上的原因第50-51页
  4. 主权者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第51-52页
 (三) 受法律制约的臣民第52-56页
  1. 主权者下臣民的特征第52-53页
  2. 法律权威性的根源第53-56页
四、解析人的三重维度及为奥斯丁平反第56-70页
 (一) 人的三重维度的关系第56-57页
  1. 奥斯丁本人的三重角色第56-57页
  2. 理论下人三重维度的相关性第57页
 (二) 研究人的三重维度的目的第57-61页
  1. 人三重维度的法理意义第57-58页
  2. 奥斯丁的根本目的第58-61页
 (三) 人的三重维度的影响第61-64页
  1. 理论下的人对奥斯丁的影响第61-62页
  2. 奥斯丁的学术影响第62-64页
 (四) 对奥斯丁的误解与营救第64-70页
  1. 传统观点下的奥斯丁第64-65页
  2. 对奥斯丁误读的症结第65-67页
  3. 对奥斯丁的平反第67-70页
结语第70-73页
致谢第73-74页
参考文献第74-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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