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9页 |
文献综述 | 第9-12页 |
引言 | 第12-14页 |
第一章 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相关法律制度适用分析 | 第14-22页 |
第一节 《民法通则》第126条的适用分析 | 第14-16页 |
第二节 共同危险行为法律制度的适用分析 | 第16-19页 |
一、共同危险行为法律制度概述 | 第16-17页 |
二、共同危险行为法律制度适用的排除 | 第17-19页 |
第三节 《民法通则》第132条的适用分析 | 第19-21页 |
第四节 小结 | 第21-22页 |
第二章 高楼不明抛掷物致人损害的救济途径分析 | 第22-28页 |
第一节 保险之救济 | 第22-24页 |
第二节 社会保障之救济 | 第24-26页 |
第三节 侵权法救济的必要性 | 第26-28页 |
第三章 侵权法上确立责任承担主体的理论分析 | 第28-42页 |
第一节 分析前提说明 | 第28-29页 |
第二节 物业管理人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29-30页 |
第三节 住户承担责任的理论分析 | 第30-42页 |
一、在受害人与住户之间进行利益衡量 | 第30-35页 |
二、住户承担责任观念上障碍的突破 | 第35-39页 |
三、历史上的相似处理例 | 第39-42页 |
第四章 住户承担责任的基本规则 | 第42-48页 |
第一节 归责原则 | 第42-44页 |
一、归责原则概述 | 第42-43页 |
二、住户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合理性说明 | 第43-44页 |
第二节 主体范围的认定 | 第44-45页 |
第三节 责任的承担方式 | 第45-46页 |
第四节 住户责任的减免情形 | 第46-48页 |
第五章 对民法典(草案)第56条规定的评价及立法建议 | 第48-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6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56-58页 |
后记 | 第5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