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3页 |
第一章 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之界定 | 第13-16页 |
第二章 法官释明权制度概述 | 第16-20页 |
一、法官释明权的法律特征 | 第16-17页 |
二、法官释明权的性质 | 第17-18页 |
三、法官释明权行使的类型 | 第18-20页 |
第三章 法官释明权制度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关系 | 第20-35页 |
一、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弊端的暴露与法官释明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 | 第20-28页 |
(一) 大陆法系国家法官释明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 | 第21-25页 |
(二) 英美法系国家法官诉讼管理职能的加强 | 第25-26页 |
(三) 大陆法系法官释明权制度的确立与发展与英美法系法官诉讼管理职能的加强之评析 | 第26-28页 |
二、法官释明权制度与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之核心原则的关系考察 | 第28-32页 |
(一) 法官释明权制度与辩论主义 | 第28-30页 |
(二) 法官释明权制度与处分权主义 | 第30-31页 |
(三) 法官释明权制度与法官中立 | 第31-32页 |
三、法官释明权制度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中的价值评析 | 第32-35页 |
(一) 有利于实现实体公正 | 第32-33页 |
(二) 有利于实现程序公正 | 第33-34页 |
(三) 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和节约诉讼资源 | 第34-35页 |
第四章 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与法官释明权制度的构建 | 第35-50页 |
一、我国诉讼模式转换与确立法官释明权制度的必要性 | 第35-37页 |
二、我国有关法官释明权制度的理论研究、立法与司法现状分析 | 第37-39页 |
三、构建我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设想 | 第39-50页 |
(一) 构建我国法官释明权制度的总体思路 | 第39-40页 |
(二) 法官释明权行使的原则 | 第40-41页 |
(三) 释明权的行使主体与对象 | 第41-43页 |
(四) 法官释明的方式和法律后果 | 第43-44页 |
(五) 法官释明权的行使界限 | 第44-50页 |
结论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