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 第1-17页 |
一、当代法哲学面临的基本理论困境及其表现 | 第9-10页 |
二、法哲学基本理论困境的哲学理论根源 | 第10-11页 |
三、问题研究的哲学视角 | 第11-13页 |
四、以不同的思维方式、语言形式把握不同的对象世界 | 第13-17页 |
第一章 古希腊哲学关于思维、语言和存在的层次思想 | 第17-52页 |
一、前苏格拉底时期哲学关于思维、语言和对象的层次思想 | 第17-24页 |
1、赫拉克里特和巴门尼德的思维、语言和存在的层次思想萌芽 | 第17-19页 |
2、智者派的常识思维、日常语言和生活世界 | 第19-24页 |
二、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关于思维、语言和对象的层次思想 | 第24-33页 |
1、苏格拉底关于思维、语言和对象的层次思想 | 第25-28页 |
(1) 哲学思维对象的新领域 | 第25-26页 |
(2) 科学和哲学思维的开始 | 第26-27页 |
(3) 普遍定义之难事 | 第27-28页 |
2、柏拉图关于思维、语言和对象的层次思想 | 第28-33页 |
(1) 两个或三个或四个对象世界的划分 | 第28-29页 |
(2) 从假意见、真意见到知识 | 第29-31页 |
(3) 系统的哲学范畴理论体系初步创建 | 第31-33页 |
三、亚理士多德关于思维、语言和对象的层次思想 | 第33-52页 |
1、知识的等级与“是”和“善”的层次划分 | 第34-37页 |
2、被遗忘了的亚理士多德辩证法 | 第37-45页 |
(1) 亚理士多德对辩证法本质特征的总的规定 | 第38-39页 |
(2) 辩证论证的两个组成部分 | 第39-41页 |
(3) 辩证推理和理性直观 | 第41-42页 |
(4) 亚理士多德辩证法的核心内容 | 第42-45页 |
3、关于科学概念的定义和哲学范畴的语义分析 | 第45-52页 |
第二章 语言哲学与法的语言层次 | 第52-93页 |
一、亚理士多德语言层次和语义分析理论之启发 | 第52-55页 |
二、理想语言学派的科学语言观 | 第55-65页 |
1、弗雷格和罗素的科学语言观 | 第56-58页 |
2、早期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哲学 | 第58-63页 |
3、逻辑实证主义的语言哲学问题 | 第63-65页 |
三、后期维特根斯坦的日常语言分析哲学 | 第65-74页 |
1、对理想语言哲学的批判 | 第65-66页 |
2、日常语言的意义就在于它的用法:语言游戏论 | 第66-70页 |
3、日常语言中的“类”或共相问题:“家族相似”说 | 第70-73页 |
4、日常语言的社会性特征:私人语言不可能 | 第73-74页 |
四、法的理想语言追求 | 第74-82页 |
1、概念法学对法的理想语言的追求 | 第74-78页 |
2、边沁对法律语言科学化的追求 | 第78-82页 |
五、法的日常语言分析 | 第82-93页 |
1、对概念法学的批判 | 第83-84页 |
2、法律的日常语言观 | 第84-87页 |
3、法律概念的语义分析方法 | 第87-93页 |
第三章 哲学思维方式与法的思维层次 | 第93-131页 |
一、对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之反思 | 第93-96页 |
二、后现代哲学对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批判 | 第96-100页 |
1、反对传统哲学溯本求源的基础主义的思维方式 | 第96-98页 |
2、反对传统哲学探求事物共性的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 | 第98-99页 |
3、反对传统哲学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 | 第99-100页 |
三、自然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 第100-119页 |
1、古希腊自然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 第101-111页 |
(1) 智者关于法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约定的之争 | 第101-105页 |
(2) 苏格拉底之死与法的自然正义和程序正义 | 第105-106页 |
(3) 柏拉图理念论的两种实现途径 | 第106-110页 |
(4) 亚理士多德关于自然法的思维方式 | 第110-111页 |
2、近代西方哲学“认识论”转向与古典自然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 第111-114页 |
(1) 理性主义思维方式:公理体系的演绎方法 | 第113-114页 |
(2) 经验主义思维方式:实验观察的归纳方法 | 第114页 |
3、对古典自然法哲学思维方式的分析 | 第114-119页 |
(1) 理性主义思维方式之种种 | 第114-116页 |
(2) 形而上之追求——法上之法 | 第116-117页 |
(3) 以人为本——以人性、人权代替神性、神权 | 第117-118页 |
(4) 公理体系之梦 | 第118-119页 |
四、实证主义法哲学的思维方式 | 第119-131页 |
1、实证主义哲学的思维方式 | 第120-124页 |
(1) 拒斥思辨形而上学 | 第120-121页 |
(2) 坚持事实和价值分离,保持价值中立 | 第121-122页 |
(3) 以经验现象为界限 | 第122页 |
(4) 以可实证性、确定性、有效性为最高思维原则 | 第122-123页 |
(5) 实证主义的具体思维方法 | 第123-124页 |
2、实证主义法学的思维方式 | 第124-131页 |
(1) 对法律科学化的追求 | 第125-126页 |
(2) 纯粹“规范”:在价值和事实之间的选择 | 第126-128页 |
(3) 一种思维的预设:基本规范演绎出来的等级体系 | 第128-131页 |
第四章 辩证思维:走出法哲学基本理论困境的路径 | 第131-166页 |
一、休谟问题的新理解 | 第132-140页 |
1、休谟《人性论》的两个方面 | 第133-134页 |
2、休谟问题之一:认识论难题 | 第134-137页 |
3、休谟问题之二:存在论难题 | 第137-140页 |
二、对法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的反思 | 第140-144页 |
1、对法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的反思 | 第140-142页 |
2、法哲学基本理论问题的三个方面 | 第142-144页 |
三、对话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 第144-158页 |
1、康德辩证法的积极因素 | 第145-148页 |
2、黑格尔的辩证思维理论 | 第148-152页 |
3、对话辩证法的思维方式 | 第152-158页 |
(1) 中国辩证思维传统的启发:和而不同 | 第152-154页 |
(2) 苏格拉底对话辩证法和亚理士多德辩证论题学的启发 | 第154-155页 |
(3) 辩证法的当代形态:对话辩证法 | 第155-158页 |
四、法的生命在于法的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 第158-166页 |
1、对法的形而上、下之思 | 第158-161页 |
2、法的生命在于法的理想与现实的结合 | 第161-166页 |
结论 | 第166-167页 |
参考文献 | 第167-174页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相关的学术成果 | 第174-175页 |
论文摘要(中文) | 第175-178页 |
论文摘要(英文) | 第178-18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