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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地方自治法研究(1908~1936)

摘要第1-5页
ABSTRACT第5-9页
绪论第9-13页
 一、选题目的及其意义第9-10页
 二、研究现状评述第10-11页
 三、论文写作难点和创新之处第11-12页
 四、研究方法第12-13页
第一部分 中国地方自治立法的开端——清末各地方“自治章程”第13-27页
 一、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第13-14页
  (一) 清末“新政”的实施第13页
  (二) 清末“预备立宪”活动第13-14页
 二、清末各地方自治章程的颁布及各级自治章程所规范的基本内容第14-25页
  (一) 清末各地方自治章程的颁布第15-16页
  (二) 清末地方各级自治章程所规范的基本内容第16-25页
 三、清末自治立法的实质与特点第25-27页
  (一) 内容体系较为完整第25页
  (二) 徒有自治之名,厉行官治为实第25-26页
  (三) 民主精神的不彻底性第26-27页
第二部分 中国地方自治立法的发展——中华民国初期自治法第27-42页
 一、民国初期的政治格局第27页
 二、民国初期主要自治立法活动及自治立法的主要内容第27-39页
  (一) 民国初期主要自治立法活动第27-29页
  (二) 民国初期自治立法的基本内容第29-39页
 三、中华民国初期自治法之实质与特点第39-42页
  (一) 地方自治立法体现了中国近代宪政思潮的要求第39-40页
  (二) 自治立法在技术设计上与社会实际相脱节第40页
  (三) 地方自治立法的实施缺乏各种相应社会条件的支持第40-42页
第三部分 传统与抉择——中国地方自治的完善与启示第42-49页
 一、我国实行地方自治应以史为鉴第42-45页
  (一) 地方自治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才能保证制度的顺利实施第42-43页
  (二) 推行地方自治,教育制度应跟上第43页
  (三) 关于孙中山的均权思想第43-44页
  (四) 用“法治”取代“人治”是实施地方自治的内在要求第44-45页
 二、从中国地方自治到民族区域自治——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历史抉择第45-46页
  (一) 民族自治与地方自治的有机结合第45页
  (二)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第45-46页
 三、清末民初自治立法对今天我国政治制度的启示与反思第46-49页
  (一) 用法制保障中央和地方的职权划分第47页
  (二) 要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坚持稳中求进第47-48页
  (三) 处理好地方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第48页
  (四) 中央与地方要分权均衡、责权对称第48-49页
结论第49-50页
注释第50-52页
参考文献第52-56页
致谢第56-57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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