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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在人权条约的保留问题上取得的工作成果

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7页
引言第7-9页
 一、 选题意义第7页
 二、 本文的研究思路第7-8页
 三、 本文的资料来源第8页
 四、 本文的研究方法第8-9页
第一章 简介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及其工作第9-11页
 第一节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简介第9页
 第二节 国际法委员会关于“条约的保留”的议题第9-11页
第二章 人权条约的保留与《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关系第11-21页
 第一节 《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确立的条约保留制度第11-13页
 第二节 人权事务委员会的《第24 号一般性评论》第13-15页
 第三节 阿兰·佩里特的两次报告与国际法委员会的初步结论第15-18页
  一、阿兰·佩里特的第二次报告第15-16页
  二、国际法委员会的初步结论第16-17页
  三、阿兰·佩利特的第十次报告第17-18页
 第四节 小结第18-21页
  一、 为什么讨论人权条约的保留是否适用《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18-19页
  二、两个维度的关系第19-21页
第三章 条约目的与宗旨的涵义第21-40页
 第一节 如何定义条约的目的与宗旨第22-29页
  一、条约目的与宗旨的具体化第22-23页
  二、条约保留与人权的不可分割性第23-27页
  三、对人权不可分割的反思第27-29页
 第二节 如何诠释条约的目的与宗旨第29-32页
  一、允许主义与对抗主义第29-31页
  二、条约的目的与宗旨是具体语境下的产物第31-32页
 第三节 如何适用条约的目的与宗旨第32-39页
  一、第3.1.7 条至第3.1.13 条的规定第32-34页
  二、条约的目的与宗旨不是对保留合法性的唯一限制第34-37页
  三、第3.1.10 条、第3.1.12 条和第3.1.13 条的问题第37-39页
 第四节 小结第39-40页
第四章 有权决定保留是否符合条约目的与宗旨的主体第40-44页
 第一节 联合国法律事务办公室的专家意见第40-42页
 第二节 国际法委员会的《初步意见》与阿兰·佩利特的第十次报告第42-44页
第五章 结论第44-45页
参考文献第45-47页
外文学院硕土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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