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2页 |
导言 | 第12-14页 |
第一章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的主体和客体范围 | 第14-26页 |
第一节 修正抵押主体范围:对交易安全和交易效率的衡平 | 第14-21页 |
一、《担保法》及其他相关立法中关于主体的规定 | 第14-15页 |
二、《物权法》第181 条规定的抵押主体 | 第15-17页 |
三、英美法对浮动抵押主体的规定:结合本国实际对利益平衡的结果 | 第17-19页 |
四、我国现阶段应对第181 条抵押主体范围作一限制 | 第19-21页 |
第二节 修正抵押客体范围:使其更具担保力 | 第21-26页 |
一、第180 条与第181 条抵押客体之比较 | 第21-22页 |
二、较之英美法中浮动抵押客体:第181 条抵押客体范围较窄 | 第22-25页 |
三、第181 条抵押客体范围应扩大 | 第25-26页 |
第二章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权变动的形态及原因 | 第26-35页 |
第一节 第181 条抵押的设立与公示 | 第27-30页 |
一、我国特别动产集合抵押的设立与公示 | 第27-28页 |
二、美国浮动抵押制度的精髓:公示制度(Perfection) | 第28-29页 |
三、修正抵押登记制度:使其更具公示力 | 第29-30页 |
第二节 对正常经营活动中买受人的保护: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 | 第30-35页 |
一、对“正常经营活动”进行界定 | 第30-33页 |
二、对“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理解 | 第33-35页 |
第三章 特别动产集合抵押的行使和效力 | 第35-42页 |
第一节 抵押权的实现 | 第35-39页 |
一、抵押财产的“自动固定化”问题 | 第35-36页 |
二、规范抵押权实现的方式和法律程序 | 第36-39页 |
第二节 抵押权受偿次序问题 | 第39-42页 |
一、受偿次序法律未明确规定:以民法一般原理的理解 | 第39-40页 |
二、美国浮动抵押制度的关键:受偿优先次序制度 | 第40-41页 |
三、明确第181 条受偿优先次序的规定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4页 |
参考文献 | 第44-4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48-49页 |
后记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