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治、法律论文--法律论文--中国法律论文--民法论文--知识产权论文

物化的人格抑或人格化的物--作品从“物”的本体到纯粹财产本权的演进

内容摘要第4-6页
Abstract第6-7页
引言第9-10页
一、反思传统作品定性引发的困境第10-29页
    (一)质疑所谓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第16-20页
    (二)质疑著作权法“鼓励创作”的立法宗旨第20-25页
    (三)质疑著作人格权/财产权的二元割裂第25-29页
二、追溯作品为“物”的哲学根基第29-43页
    (一)文本的定型:从低贱的模仿术到抽象的“形式”第30-35页
    (二)意旨的消解:从“物”之外部定在到“作者死了”第35-43页
三、锻造作品为“物”的法学可能第43-61页
    (一)概念工具:从罗马法“无体物”到大清律“著作物”第43-56页
    (二)制度安排:复归民法理念,沟通物权法与著作权法第56-61页
四、铺就作品为“物”的实践出路第61-72页
    (一)纯粹著作财产权:“物”本体到财产本权的逻辑延伸第61-66页
    (二)厘清文化脉络/社会评价体系:作品署名与著作权转让登记第66-68页
    (三)作品凝聚人格利益的唯一可能:自然人作者感情利益的负载第68-72页
结语第72-73页
参考文献第73-85页
后记第85-86页

论文共86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商标许可中的权属纠纷及其解决--从“王老吉”商标权争议案谈起
下一篇:论网络环境下的广播组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