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导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概述 | 第9-21页 |
第一节 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 | 第9页 |
第二节 各国对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适用的规定 | 第9-12页 |
一、 美国专利经常使用功能性限定特征 | 第9-10页 |
二、 欧盟严格限制功能性限定特征的使用 | 第10页 |
三、 《专利合作条约》是否允许功能性限定取决于各国实体法 | 第10-11页 |
四、 中国有条件适用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 | 第11-12页 |
第三节 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的解释方法分类 | 第12-17页 |
一、 我国专利审查中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解释方法 | 第14-16页 |
二、 我国侵权判定中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解释方法 | 第16-17页 |
第四节 我国对功能性限定特征解释中存在的问题 | 第17-21页 |
第二章 功能性限定特征解释规则存在问题解决方法分析 | 第21-32页 |
第一节 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解释规则比较研究 | 第22-25页 |
一、 美国对功能性限定特征作限制性解释 | 第22-24页 |
二、 欧盟对功能性限定特征作折中解释 | 第24-25页 |
第二节 解释规则统一为专利审查阶段规定的分析 | 第25-29页 |
一、 专利审查阶段中规定解释的原因 | 第25-27页 |
二、 统一为专利审查阶段中解释方法的问题 | 第27-29页 |
第三节 解释规则统一为侵权判定阶段规定的分析 | 第29-32页 |
一、 侵权判定阶段中规定解释的原因 | 第29-30页 |
二、 统一为侵权判定阶段中解释方法的问题 | 第30-32页 |
第三章 功能性限定特征解释规则在我国专利制度中适用的建议 | 第32-39页 |
第一节 功能性限定特征权利要求应然解释规则分析 | 第32-33页 |
第二节 授权和侵权阶段存在不同解释规则可以内在统一 | 第33-39页 |
一、 目前我国两阶段不同解释方法合理而必要 | 第33-34页 |
二、 两种解释方法在本质追求上具有一致性 | 第34-36页 |
三、 两种解释方法组合更具有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 第36-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3页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第43-44页 |
后记 | 第44-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