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6-8页 |
abstract | 第8-10页 |
目录 | 第11-13页 |
引言 | 第13-15页 |
一、庭前会议制度实施概况 | 第15-21页 |
(一)庭前会议制度应用的总体情况 | 第15-17页 |
(二)庭前会议制度实施的运作流程 | 第17-20页 |
(三)控辩审三方对庭前会议制度的期望值 | 第20-21页 |
二、庭前会议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第21-24页 |
(一)庭前会议制度适用率低 | 第21-22页 |
(二)启动庭前会议的案件与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 第22页 |
(三)庭前会议的启动权主要集中在法院,控辩双方启动权缺失 | 第22-23页 |
(四)庭前会议的主持人员混乱 | 第23页 |
(五)法官对是否赋予庭前会议效力的态度存在差异 | 第23-24页 |
(六)实践中法官对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处理方式不同 | 第24页 |
三、庭前会议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第24-28页 |
(一)控辩审三方对庭前会议的认识存在差异 | 第24-26页 |
(二)对启动庭前会议的案件范围难以把握 | 第26页 |
(三)立法忽视对控辩双方赋予平等的程序启动权利 | 第26-27页 |
(四)司法实践中对“审判人员”定位不统一 | 第27页 |
(五)立法没有明确庭前会议制度的法律效力 | 第27页 |
(六)对非法证据排除程序立法规定不明 | 第27-28页 |
四、完善我国庭前会议制度的构想 | 第28-36页 |
(一)庭前会议的参与者要积极适用庭前会议 | 第28-30页 |
(二)增加启动庭前会议案件的范围 | 第30-31页 |
(三)赋予控辩双方启动庭前会议的权利 | 第31页 |
(四)立案庭法官主持庭前会议 | 第31-32页 |
(五)赋予庭前会议法律效力及其救济途径 | 第32-33页 |
(六)明确规定非法证据排除于庭前会议机制 | 第33-36页 |
结语 | 第36-37页 |
参考文献 | 第37-38页 |
致谢 | 第3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