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9页 |
第一部分 离职后竞业禁止的演变历程及概念界定 | 第9-15页 |
一、离职后竞业禁止的演变历程 | 第9-10页 |
二、离职后竞业禁止的概念界定 | 第10-13页 |
(一) 竞业禁止的类型 | 第10-11页 |
(二) 离职竞业禁止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 第11-12页 |
(三) 离职竞业禁止的目的 | 第12-13页 |
三、离职竞业禁止法理基础 | 第13-15页 |
(一) 体现诚实信用原则的后契约义务 | 第13-14页 |
(二) 体现契约自由原则的主契约义务 | 第14-15页 |
第二部分 离职竞业禁止协议的格式化发展 | 第15-17页 |
一、离职竞业禁止格式条款的产生 | 第15页 |
二、离职后竞业禁止格式条款的种类 | 第15-16页 |
(一) 完全格式条款 | 第15-16页 |
(二) 格式条款和商议性条款的结合条款 | 第16页 |
三、离职竞业禁止格式条款对契约自由的违背 | 第16-17页 |
(一) 契约自由之基础——合意的丧失 | 第16-17页 |
(二) 契约内容选择的违背——风险的不合理分配 | 第17页 |
第三部分 离职竞业禁止涉及的各方利益的较量与各国的平衡机制 | 第17-26页 |
一、离职竞业禁止涉及的各方利益的较量 | 第17-19页 |
(一) 劳动者的劳动择业自由和雇主的营业自由 | 第17-18页 |
(二) 雇主的营业自由和市场的竞争自由 | 第18-19页 |
(三) 离职竞业禁止合同之公益性 | 第19页 |
二、各国就离职竞业禁止所涉利益的平衡机制 | 第19-23页 |
(一) 德国 | 第19-20页 |
(二) 瑞士 | 第20-21页 |
(三) 法国 | 第21页 |
(四) 英国 | 第21-22页 |
(五) 美国 | 第22-23页 |
三、美国对离职后竞业禁止所涉利益的考量 | 第23-26页 |
(一) 不得超过雇主保护其合法利益的范围 | 第23-25页 |
(二) 没有给雇员造成过分的困难 | 第25-26页 |
(三) 没有损害公共利益 | 第26页 |
第四部分 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效力审查之法理基础判断 | 第26-35页 |
一、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效力审查之宪法基础 | 第26-30页 |
(一) 宪法所保障之基本权 | 第26-28页 |
(二) 基本权的平衡 | 第28-30页 |
二、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效力审查的民法基础 | 第30-35页 |
(一) 离职竞业禁止契约之契约自由丧失 | 第30-32页 |
(二) 离职竞业禁止契约之契约自由限制 | 第32-35页 |
第五部分 我国离职竞业禁止效力判断现状及立法建议 | 第35-42页 |
一、我国现行法就离职竞业禁止之规定及缺陷 | 第35-38页 |
(一) 我国现行法就竞业禁止之规定 | 第35-37页 |
(二) 评析《劳动合同法》草案第16条 | 第37-38页 |
二、离职后竞业禁止合同效力判断应考虑因素 | 第38-40页 |
(一) 以合理缔约的时间点以及缔约方式确保平等的缔约地位 | 第38-39页 |
(二) 以比例原则平衡雇主、雇员、公共利益 | 第39-40页 |
三、离职竞业禁止合同效力判断之立法建议 | 第40-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