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7页 |
前言 | 第7-9页 |
第一章 我国的诉前调解 | 第9-16页 |
第一节 我国历史上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诉前调解 | 第9-12页 |
一、古代的"官批民调" | 第9页 |
二、民国的诉前调停 | 第9-10页 |
三、我国台湾地区的诉前调解 | 第10-12页 |
第二节 当前我国大陆的诉前调解 | 第12-16页 |
一、我国大陆地区诉前调解的介绍 | 第12-13页 |
二、江苏省的诉前调解 | 第13-14页 |
三、苏州地区的调解方式及特点——以某基层法院为例 | 第14-15页 |
四、大陆地区诉前调解之不足 | 第15-16页 |
第二章 诉前调解概念解析 | 第16-20页 |
第一节 诉前调解的概念及特征 | 第16-18页 |
一、诉前调解的含义 | 第16-17页 |
二、诉前调解的特征 | 第17-18页 |
第二节 诉前调解的性质 | 第18-20页 |
一、诉前调解具有准司法的法律性质 | 第18-19页 |
二、诉前调解中存有个体合意与公共意志的契合 | 第19-20页 |
第三章 诉前调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 第20-28页 |
第一节 设立诉前调解机制的必要性 | 第20-24页 |
一、诉前调解机制的首要价值目标:及时、快捷地解决纠纷 | 第20-21页 |
二、缓解司法压力,提高司法效率和质量 | 第21页 |
三、重塑我国公民的道德人格,培养积极的价值取向 | 第21-23页 |
四、在法律与现实之间设立缓冲带,平稳推进社会转型和法治建设 | 第23-24页 |
第二节 设立诉前调解机制的可行性 | 第24-28页 |
一、快捷、权威的诉前调解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当事人的实际诉求 | 第24-25页 |
二、诉前调解对法律职业者行为的塑造与法律职业者利益需求的内在一致 | 第25页 |
三、基层法院的角色与诉前调解机制的契合 | 第25-26页 |
四、人力资源的可行性 | 第26-28页 |
第四章 诉前调解的基本原则 | 第28-33页 |
一、限制性自愿原则 | 第28-29页 |
二、限制性合意原则 | 第29-30页 |
三、及时快捷原则 | 第30-31页 |
四、成本节约原则 | 第31-32页 |
五、能力平衡原则 | 第32-33页 |
第五章 我国诉前调解机制构建的具体设想 | 第33-42页 |
第一节 我国诉前调解机制构建的前提 | 第33-34页 |
一、诉前调解机制与诉讼调解制度并存的弊端 | 第33-34页 |
二、"调审分离"的含义及其相对性 | 第34页 |
第二节 具体设想 | 第34-40页 |
一、相对强调诉前调解制度 | 第34-36页 |
二、诉前调解承办人员的选定及工作方式 | 第36-37页 |
三、出台规范性文件,规范诉前调解的程序与调解结果的效力 | 第37-39页 |
四、诉前调解的激励机制 | 第39页 |
五、保障调解当事人的保全利益 | 第39-40页 |
第三节 民间法在诉前调解中的运用 | 第40-42页 |
一、民间法在涉及婚姻家庭的民事调解中可以发挥相当大的作用 | 第40-41页 |
二、国家法自身的局限性为民间法在诉前调解机制中的适用提供了空间 | 第41页 |
三、民间法的慎用 | 第41-42页 |
结语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