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10页 |
导言 | 第10-13页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10页 |
二、研究现状 | 第10-12页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12-13页 |
第一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的基础和条件 | 第13-18页 |
一、经济基础和条件 | 第13-14页 |
(一) 初步具备近代意义的生产方式 | 第13-14页 |
(二) 公路交通网络的初步形成 | 第14页 |
二、思想基础和条件 | 第14-16页 |
(一) 三民主义的广泛传播 | 第14-15页 |
(二) 教育法制思想的认识和实施 | 第15页 |
(三) 具有专门法律思想的人才逐渐增多 | 第15-16页 |
三、政治基础和条件 | 第16-18页 |
(一) 教育立法是政治统一在教育上的反映 | 第16-17页 |
(二) 教育立法是政治改革的需要 | 第17-18页 |
第二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的演变进程及其特征 | 第18-54页 |
一、1925年至1930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以三民主义为中心 | 第18-21页 |
(一) 立法内容 | 第18-20页 |
(二) 实施状况 | 第20-21页 |
二、1931年至1937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以三自政策为原则 | 第21-36页 |
(一) 关于中学组织的立法 | 第22-24页 |
(二) 关于教职员任用的立法 | 第24-28页 |
(三) 关于教职员待遇的立法 | 第28-33页 |
(四) 关于学生管理的立法 | 第33-34页 |
(五) 关于中学课程的立法 | 第34-36页 |
三、1938年至1945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以三自政策和抗战相结合 | 第36-49页 |
(一) 关于员生战时服务的立法 | 第36-40页 |
(二) 关于中学组织的立法 | 第40-42页 |
(三) 关于教职员管理的立法 | 第42-46页 |
(四) 关于学生管理的立法 | 第46-49页 |
四、1946至1949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融入国民政府 | 第49-54页 |
(一) 关于中学复员立法 | 第49-50页 |
(二) 关于教职员任免的立法 | 第50-51页 |
(三) 关于教职员叙薪立法 | 第51-53页 |
(四) 关于学生救济的立法 | 第53-54页 |
第三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主体分析 | 第54-71页 |
一、1925年至1938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主体 | 第54-66页 |
(一) 教育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的人员构成特点及其权限 | 第54-56页 |
(二) 政府立法机关的人员构成及其权限 | 第56-61页 |
(三) 社会组织的人员构成及其权力 | 第61-62页 |
(四) 立法者个人的重要作用 | 第62-66页 |
二、1939年至1949年间的中学教育立法主体 | 第66-71页 |
第四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程序分析 | 第71-76页 |
一、1925年至1938年间的立法程序 | 第71-73页 |
(一) 省教育机构的立法程序及其特点 | 第71-72页 |
(二) 省政府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 | 第72-73页 |
二、1939年至1949年间的立法程序 | 第73-76页 |
(一) 参议员提出议案的立法程序 | 第73-74页 |
(二) 省政府立法机关的立法程序 | 第74-76页 |
第五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的主要特点 | 第76-81页 |
一、以蒋桂之间矛盾的变化为立法依据 | 第76-77页 |
二、"自卫"政策贯穿整个中学教育立法 | 第77页 |
三、中学教育立法实施状况与民族交往程度关系密切 | 第77-78页 |
四、中学教育立法功能偏向于功利性 | 第78-81页 |
第六章 新桂系时期中学教育立法的历史作用 | 第81-85页 |
一、中学教育立法对新桂系统治的巩固作用 | 第81-82页 |
二、中学教育立法对中学教育的作用 | 第82-83页 |
(一) 对学生纪律和学习的促进作用 | 第82页 |
(二) 有效稳定了教师队伍 | 第82-83页 |
(三) 增加了中学校的数量 | 第83页 |
三、中学教育立法对抗战的作用 | 第83-84页 |
(一) 对抗战的宣传与支援作用 | 第83页 |
(二) 对抗战队伍的补充作用 | 第83-84页 |
四、中学教育立法对教育法制实施的作用 | 第84-85页 |
结语 | 第85-87页 |
参考文献 | 第87-90页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 | 第90-91页 |
后记 | 第91-9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