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1页 |
一、《名公书判清明集》及宋代司法实践背景 | 第11-19页 |
(一)中国古代判词与《名公书判清明集》 | 第11-17页 |
(二)宋代的司法实践 | 第17-19页 |
二、中国传统裁判说理之目的 | 第19-34页 |
(一)“无讼”:中国传统司法之理想 | 第19-23页 |
(二)南宋“健讼”:中国古代司法实践之现实 | 第23-32页 |
(三)“息讼”:中国传统裁判说理的目的 | 第32-34页 |
三、《清明集》裁判说理的方法 | 第34-58页 |
(一)以“听众”为中心 | 第34-37页 |
(二)情、理、法相互为用 | 第37-46页 |
(三)《清明集》裁判说理的逻辑 | 第46-58页 |
四、中国传统裁判说理对于我国当下裁判说理改革之借鉴 | 第58-63页 |
(一)法学教育扩充说理方法,法官考核重视裁判说理 | 第58-59页 |
(二)准确把握听众,以听众为中心进行说理 | 第59-60页 |
(三)运用情理说理 | 第60-61页 |
(四)法官树立说理意识 | 第61-63页 |
参考文献 | 第63-67页 |
致谢 | 第6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