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绪论 | 第9-17页 |
(一)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第9-11页 |
1.选题的背景 | 第9-10页 |
2.选题的意义 | 第10-11页 |
(二) 研究对象 | 第11页 |
(三)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11-14页 |
1.国内研究现状 | 第11-13页 |
2.国外研究现状 | 第13-14页 |
(四) 研究结构 | 第14-15页 |
(五) 研究方法 | 第15页 |
(六) 创新之处 | 第15-17页 |
一、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辩证关系 | 第17-24页 |
(一) 生态旅游发展历程与现状 | 第17-21页 |
1.生态旅游与生态旅游资源 | 第17-19页 |
2.生态旅游认证体系 | 第19页 |
3.历史与现状 | 第19-21页 |
(二) 传统的旅游开发模式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 第21-22页 |
1.传统的大众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 第21-22页 |
2.传统的自然旅游与环境保护的冲突 | 第22页 |
(二) 生态旅游对环境保护的意义 | 第22-24页 |
1.促进当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 | 第22-23页 |
2.促进社区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 第23页 |
3.拓宽旅游区的环境保护融资途径 | 第23页 |
4.提高公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 第23-24页 |
二、 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 第24-35页 |
(一) 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缺乏有效的理论支持 | 第24-26页 |
1.相关学术研究的不具体 | 第24-25页 |
2.生态旅游涵义理解不准确 | 第25-26页 |
3.生态旅游资源范围认识片面 | 第26页 |
(二)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 | 第26-30页 |
1.缺少专门针对生态旅游资源的立法 | 第26-27页 |
2.生态旅游资源权属不明确 | 第27-28页 |
3.生态旅游资源收益分配不公 | 第28页 |
4.环境方面的程序法保护不足 | 第28-30页 |
(三)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执行保障 | 第30-32页 |
1.执法和监督管理不到位 | 第30页 |
2.执法力度不够 | 第30-31页 |
3.公共服务机制缺乏 | 第31-32页 |
(四) 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 | 第32-35页 |
1.生态旅游法律地位并未真正确立 | 第32页 |
2.规范生态旅游资源开发的相关制度并不健全 | 第32-33页 |
3.生态旅游救济制度缺失,良性循环机制受限 | 第33-35页 |
三、 外国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借鉴 | 第35-39页 |
(一) 生态旅游资源立法 | 第35-36页 |
(二) 发挥政府力量 | 第36-37页 |
(三) 考虑社区及居民利益 | 第37-39页 |
四、 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保护的法律对策 | 第39-50页 |
(一) 理论研究方面 | 第39-42页 |
1.正确把握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哲学基础 | 第39-40页 |
2.全面加强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法律保护的学术研究 | 第40-41页 |
3.妥善处理西北地区生态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 第41-42页 |
(二) 立法完善方面 | 第42-44页 |
1.确立科学的立法理念 | 第42页 |
2.完善国家级立法 | 第42-43页 |
3.健全西北地区地方性立法 | 第43页 |
4.提升相关规定的法律层次 | 第43-44页 |
(三) 政府职责方面 | 第44-46页 |
1.发挥行政机关的引导监督作用 | 第44页 |
2.建立完善的旅游行业管理体系 | 第44-45页 |
3.执法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加强保护 | 第45页 |
4.加强学习培训,造就专业开发人才 | 第45页 |
5.加强宣传教育,贯彻公众参与原则 | 第45-46页 |
(四) 制度建设方面 | 第46-50页 |
1.确立生态旅游资源法律地位的制度 | 第46-47页 |
2.规范生态旅游资源合理开发的制度 | 第47-48页 |
3.健全生态旅游资源法律救济的制度 | 第48-50页 |
结语 | 第50-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3页 |
研究生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 | 第53-54页 |
致谢 | 第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