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摘要 | 第1-5页 |
| Abstract | 第5-8页 |
| 引言 | 第8-9页 |
| 第一章 传统涉外侵权法律适用原则及发展 | 第9-20页 |
| 一、 传统的一般性原则及其适用缺陷 | 第9-13页 |
| (一) 侵权行为地法原则 | 第9-10页 |
| (二) 法院地法原则 | 第10-11页 |
| (三) 双重可诉原则 | 第11页 |
| (四) 传统一般性原则适用的缺陷 | 第11-13页 |
| 二、 新原则的发展 | 第13-20页 |
| (一)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确立 | 第14-17页 |
| (二) 意思自治原则的引入 | 第17-20页 |
| 第二章 欧美对侵权领域法律适用的立法实践 | 第20-33页 |
| 一、 美国俄勒冈州的《侵权与其他非合同请求的法律选择法》 | 第20-25页 |
| (一) 立法背景 | 第20页 |
| (二) 对传统的突破 | 第20-24页 |
| (三) 立法特色 | 第24-25页 |
| 二、 欧盟《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条例》(《罗马条例Ⅱ》) | 第25-31页 |
| (一) 立法背景 | 第25-26页 |
| (二) 对传统规则的突破 | 第26-30页 |
| (三) 《罗马条例Ⅱ》的重要意义 | 第30-31页 |
| 三、 两大立法体现的涉外侵权冲突规范的软化趋势 | 第31-33页 |
| 第三章 涉外侵权领域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 第33-37页 |
| 一、 共同属人法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 第33-34页 |
| 二、 继续细分和扩大特殊侵权行为种类,分别制定不同的准据法 | 第34-35页 |
| 三、 部分领域法律适用规范的刚化性发展 | 第35-37页 |
| 第四章 中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发展 | 第37-46页 |
| 一、 历史回顾 | 第37页 |
| 二、 《法律适用法》与国际涉外侵权冲突法发展趋势的契合 | 第37-41页 |
| (一) 意思自治原则的纳入 | 第38页 |
| (二) 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一般规定”地位 | 第38-39页 |
| (三) 摒弃重叠适用规则,亦不强调法院地法的适用 | 第39-40页 |
| (四) 区分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采用国际上流行的“一般+特殊”立法模式 | 第40页 |
| (五) 共同住所地法的确立 | 第40-41页 |
| 三、 与国际接轨尚欠缺的地方及建议 | 第41-46页 |
| (一) 《法律适用法》条文制定简约问题 | 第41-42页 |
| (二) 共同属人法适用问题 | 第42-44页 |
| (三) 规定的特殊侵权的范围过窄 | 第44页 |
| (四) 特殊公共秩序条款的确立 | 第44-46页 |
| 结论 | 第46-47页 |
| 参考文献 | 第47-49页 |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第49-50页 |
| 后记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