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服务贸易总协定中专业服务贸易的相关规定 | 第1-22页 |
第一节 GATS有关专业服务贸易的规定 | 第9-11页 |
一、 专业服务贸易的概念、内容 | 第9-10页 |
二、 专业服务贸易的表现形式 | 第10页 |
(一) 过境交付 | 第10页 |
(二) 境外消费 | 第10页 |
(三) 商业存在 | 第10页 |
(四) 自然人流动 | 第10页 |
三、 专业服务贸易的特点及发展趋势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国际专业服务贸易的发展及特点 | 第11-14页 |
一、 专业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增长速度加快 | 第12页 |
二、 专业服务业在各国经济贸易中的地位不断提高 | 第12页 |
三、 跨国公司在专业服务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 | 第12-13页 |
四、 专业服务国际化趋势加强 | 第13页 |
五、 专业服务自由化趋势加强 | 第13-14页 |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有关专业服务贸易的三大法律问题 | 第14-20页 |
一、 坚持无条件最惠国待遇(MFN) | 第14-15页 |
(一) 最惠国待遇的基本内容 | 第14页 |
(二) 在服务贸易领域,MFN争议焦点是MFN原则有条件和无条件之争 | 第14-15页 |
(三) 中国在MFN原则上宜坚持的态度及对策 | 第15页 |
二、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 | 第15-18页 |
(一) 市场准入的基本内容 | 第15-16页 |
(二) 商业存在及其经营专业服务的两个类别 | 第16-17页 |
(三) 有关签证及移民问题。 | 第17-18页 |
三、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 | 第18-20页 |
第四节 法律服务的有关规定及GATS规则对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 | 第20-22页 |
一、 法律服务的概念、特点 | 第20页 |
二、 法律服务的贸易壁垒 | 第20-21页 |
(一) 市场准入方面 | 第20页 |
(二) 国民待遇方面 | 第20-21页 |
(三) 政策法律方面 | 第21页 |
三、 法律服务贸易壁垒形成原因 | 第21-22页 |
(一) 政治原因 | 第21页 |
(二) 移民原因 | 第21页 |
(三) 国际收支原因 | 第21-22页 |
四、 GATS有关规则对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影响 | 第22页 |
(一) 有利于国际法律服务水平的提高。 | 第22页 |
(二) 促进法律服务产业化进程。 | 第22页 |
(三) 促进发展中国家法律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 | 第22页 |
第二章 服务贸易自由化对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影响 | 第22-36页 |
第一节 有关国家法律服务业开放的比较分析 | 第22-24页 |
一、 美国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 第22-23页 |
二、 英国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 第23页 |
三、 德国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 第23-24页 |
四、 加拿大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 第24页 |
五、 日本法律服务业的市场开放 | 第24页 |
第二节 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与市场开放状况 | 第24-27页 |
一、 中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状况 | 第24-26页 |
(一) 1979-1988年的萌芽时期 | 第24-25页 |
(二) 1988-1993年的发展初期 | 第25页 |
(三) 自1993年以来的全面发展 | 第25-26页 |
二、 中国法律服务业市场开放的现状 | 第26-27页 |
第三节 中国加入WTO法律服务方面的承诺及相关规定 | 第27-31页 |
一、 美国关于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建议 | 第27-28页 |
二、 中国法律服务业开放的原则 | 第28-29页 |
(一) 适度开放的必要性 | 第28-29页 |
(二) 适度开放的可行性 | 第29页 |
三、 中国加入WTO法律服务方面的承诺及相关规定 | 第29-31页 |
第四节 法律服务市场开放对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影响 | 第31-36页 |
一、 中国法律服务业面临的机遇 | 第32-34页 |
(一) 利于加快律师服务业的发展进程 | 第32页 |
(二) 有利于加速我国律师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 | 第32-33页 |
(三) 利于改善律师服务业的职业环境 | 第33页 |
(四) 扩大中国律师服务业对吸引外资的作用 | 第33-34页 |
(五) 提高中国律师服务业的质量 | 第34页 |
二、 中国法律服务业面临的挑战 | 第34-36页 |
(一) 专业人才方面的挑战 | 第34页 |
(二) 与外国律师事务所管理和业务水平的巨大差距 | 第34-35页 |
(三) 对中国律师管理体制的冲击 | 第35-36页 |
第三章 中国法律服务业的对外开放和发展完善 | 第36-52页 |
第一节 中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策略 | 第36-39页 |
一、 中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中存在的问题 | 第36-37页 |
(一) 有关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的管理法规和规章亟待完善 | 第36页 |
(二) 办事处不能在银行开设经营性帐户,影响其正常收费和纳税,给管理增加了难度 | 第36-37页 |
(三) 在华外国律师规避中国现行法律、法规 | 第37页 |
二、 中国法律服务业对外开放的对策 | 第37-39页 |
(一) 尽快制定《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设立分支机构的管理条例》 | 第37页 |
(二) 强化对外国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 第37-38页 |
(三) 加速国内律师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 | 第38-39页 |
第二节 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39-52页 |
一、 中国律师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 第39-44页 |
(一) 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律师管理体制已不适应新时期律师业的发展要求 | 第39-42页 |
(二) 对律师的权利保障少、限制多 | 第42-44页 |
(三) 对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实行双重征税的做法不合理 | 第44页 |
(四) 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业分割和部门垄断 | 第44页 |
二、 中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完善 | 第44-52页 |
(一) 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 | 第44-45页 |
(二) 强化律师协会的管理权能,建立由律师协会管理律师的行业管理模式 | 第45-48页 |
(三) 取消对律师收费具体数额的限制 | 第48页 |
(四) 中国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应当借鉴“有限合伙责任制度” | 第48-49页 |
(五) 打破国内法律服务市场的行业分割 | 第49-5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