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2页 |
第一章 告知义务的法理基石—最大诚信原则 | 第12-18页 |
第一节、告知义务法理基础的学说探讨 | 第12-14页 |
一、告知义务法理基础的学说简述 | 第12-14页 |
二、对上述学说的简评 | 第14页 |
第二节、“最大诚信说”论证 | 第14-18页 |
一、告知义务制度的渊源 | 第14-16页 |
二、海上保险合同的特殊性 | 第16-18页 |
第二章 被保险人的告知义务概述 | 第18-34页 |
第一节、告知的基本范畴解析 | 第18-28页 |
一、告知义务的履行期间 | 第18-23页 |
二、告知义务的履行主体 | 第23-24页 |
三、告知义务的履行范围 | 第24-28页 |
第二节、被保险人的陈述义务简析 | 第28-30页 |
一、陈述的概念界定:陈述与告知的区别 | 第28-29页 |
二、陈述的种类 | 第29-30页 |
第三节、告知义务的免除 | 第30-34页 |
一、告知义务的免除事由之一:保险人实际知悉的情况 | 第30-31页 |
二、告知义务的免除事由之二:保险人应当知悉的情况 | 第31-32页 |
三、告知义务的免除事由之三:保险人明确表示不需告知的事项 | 第32-33页 |
四、我国海上保险法告知义务的免除规则 | 第33-34页 |
第三章 保险人的未告知与误述的抗辩 | 第34-56页 |
第一节、“重要事实’夕及其认定标准 | 第34-49页 |
一、“谨慎保险人”标准 | 第35-38页 |
二、未告知与误述的影响程度及其标准 | 第38-47页 |
三、关于在我国建构“重要事实”标准的讨论 | 第47-49页 |
第二节、实际诱导规则 | 第49-53页 |
一、实际诱导规则的形成发展 | 第49-50页 |
二、关于实际诱导规则的评价分析 | 第50-53页 |
第三节、未告知与误述的主观标准:知悉或应当知悉规则 | 第53-56页 |
一、知悉或应当知悉的涵义 | 第54-55页 |
二、应当知悉的判断标准:实际的被保险人或理性的被保险人 | 第55-56页 |
第四章 违反告知义务的救济模式探讨 | 第56-65页 |
第一节、传统的救济方式:合同的撤销 | 第56-58页 |
一、各国的立法规定 | 第56-57页 |
二、对该传统救济方式的评论 | 第57-58页 |
第二节、比例原则评述 | 第58-61页 |
一、比例原则的立法例 | 第58-60页 |
二、比例原则的局限性 | 第60-61页 |
第三节 我国海上保险法告知义务违反的救济模式之创设讨论 | 第61-65页 |
一、我国《海商法》相关规定之分析 | 第61-63页 |
二、关于保险人救济方式合理化的建议 | 第63-65页 |
结束语 | 第65-66页 |
参考文献 | 第66-68页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第68页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第68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