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 第1-10页 |
第一章 递交有效通知书的抗辩 | 第10-23页 |
第一节 未准备就绪而递交通知书的抗辩,评THE“MEXICO Ⅰ”一案 | 第10-13页 |
第二节 未“到达”而递交通知书的抗辩,评THE“AGAMEMNON”一案 | 第13-19页 |
第三节 未在约定时间内递交通知书的抗辩,评THE“PETR SCHMIDT”一案 | 第19-21页 |
第四节 通知书无效,装卸时间不起算的抗辩,评THE“HAPPY DAY”一案 | 第21-23页 |
第二章 装卸过程中出租人过失责任抗辩 | 第23-28页 |
第一节 引子 | 第23-24页 |
第二节 何谓出租人或出租人应负责的过失(义务) | 第24-28页 |
第三章 存在实际损失的抗辩 | 第28-37页 |
第一节 STLOT TANKERS v. LANDMARK CHEMICALS一案 | 第28-31页 |
第二节 滞期费的性质 | 第31-36页 |
第三节 存在实际损失的抗辩 | 第36-37页 |
第四章 滞期费索赔对象的抗辩 | 第37-42页 |
第一节 FOB合同下向托运人索赔装港滞期费问题 | 第38-39页 |
第二节 FOB/CIF合同向收货人索赔卸港滞期费问题 | 第39-40页 |
第三节 FOB/CIF合同向收货人索赔装港滞期费问题 | 第40-41页 |
第四节 向提单持有人索赔滞期费的问题 | 第41-42页 |
第五章 滞期费索赔的时效抗辩 | 第42-47页 |
第一节 中英有关滞期费索赔时效的不同法律规定 | 第42-43页 |
第二节 约定时效与约定延长时效 | 第43-44页 |
第三节 滞期费时效条款的效力 | 第44-47页 |
结束语 | 第47-49页 |
致谢 | 第49-50页 |
参考文献 | 第50-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