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4-6页 |
abstract | 第6-7页 |
引言 | 第9-12页 |
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的特点 | 第12-20页 |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构成与界定 | 第12-15页 |
(二)“互联网+”与“大数据” | 第15-17页 |
(三)“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及其侵权行为的特点 | 第17-20页 |
二、“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立法保护所面临的问题 | 第20-28页 |
(一)数据化商业秘密信息的权利属性缺乏定义 | 第21-22页 |
(二)数据化商业秘密的认定标准模糊 | 第22-24页 |
(三)数据化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不明确 | 第24-25页 |
(四)公共利益与“被遗忘权”之间存在冲突 | 第25-26页 |
(五)数据化商业秘密纠纷案件的举证难度较大 | 第26-27页 |
(六)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赔偿范围及标准亟待完善 | 第27-28页 |
三、外国“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立法保护经验总结 | 第28-32页 |
(一)建立一套不断完善的传统商业秘密法律保护体系 | 第28-29页 |
(二)在“遗忘权”与公共利益之间持续改进数据立法保护 | 第29-30页 |
(三)确立以全面补偿与惩罚赔偿手段相结合的侵权惩戒方式 | 第30-32页 |
四、“互联网+”、“大数据”时代商业秘密的立法保护建议 | 第32-41页 |
(一)针对民事主体启动数据立法保护 | 第32-37页 |
(二)尽快对商业秘密予以单独立法保护 | 第37-39页 |
(三)对我国侵犯商业秘密赔偿内容予以补充和完善 | 第39-41页 |
五、结论 | 第41-42页 |
参考文献 | 第42-44页 |
致谢 | 第4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