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引言 | 第8-10页 |
1 自然垄断行业消费者权益的易受损性 | 第10-15页 |
1.1 自然垄断行业垄断地位的牢固性与易滥用性 | 第10-13页 |
1.1.1 自然垄断行业的特征促成其垄断地位的牢固性 | 第10-12页 |
1.1.2 自然垄断行业天生具有滥用垄断地位的倾向 | 第12-13页 |
1.2 自然垄断行业中消费者弱势地位的显著性 | 第13-15页 |
1.2.1 消费者本身的弱势与维权体系的不足 | 第13-14页 |
1.2.2 自然垄断行业的强势地位加剧了消费者维权的困难 | 第14-15页 |
2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基本表现 | 第15-20页 |
2.1 自然垄断行业对消费者财产性权益的侵害 | 第15-17页 |
2.1.1 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 第15-16页 |
2.1.2 消费者的求偿权无法保证 | 第16-17页 |
2.2 自然垄断行业对消费者非财产性权益的侵害 | 第17-20页 |
2.2.1 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藐视 | 第17-18页 |
2.2.2 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剥夺 | 第18-19页 |
2.2.3 消费者的监督权不能落实 | 第19-20页 |
3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肇因 | 第20-31页 |
3.1 国有企业立法目标的错位 | 第20-22页 |
3.1.1 过分偏重国有企业的营利目标 | 第20-21页 |
3.1.2 政府与国有企业关系不清 | 第21-22页 |
3.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内容的滞后 | 第22-26页 |
3.2.1 消费者权利范围过于狭隘 | 第22-24页 |
3.2.2 维权途径难以发挥实效 | 第24-26页 |
3.2.3 执法机关职权不明 | 第26页 |
3.3 我国《反垄断法》制度设计的先天不足 | 第26-31页 |
3.3.1 对自然垄断行业的过度宽容 | 第26-28页 |
3.3.2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执法效果较弱 | 第28-29页 |
3.3.3 反垄断私人诉讼程序和民事责任体系的缺失 | 第29-31页 |
4 我国自然垄断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之补强 | 第31-39页 |
4.1 路径一:国有企业立法目标的回位 | 第31-33页 |
4.1.1 实现国有企业的公益性回归 | 第31页 |
4.1.2 理清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 第31-33页 |
4.2 路径二: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 | 第33-36页 |
4.2.1 扩展消费者法定权益的范围 | 第33-34页 |
4.2.2 畅通消费者维权途径 | 第34-35页 |
4.2.3 提升行政执法的协调性 | 第35-36页 |
4.3 路径三:《反垄断法》的合理适用 | 第36-39页 |
4.3.1 合理界定反垄断法适用除外的范围 | 第36-37页 |
4.3.2 加强反垄断执法效果 | 第37页 |
4.3.3 完善我国的反垄断诉讼机制 | 第37-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5页 |
攻读硕士研究生期间的主要成果 | 第45-46页 |
致谢 | 第4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