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产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合同的效力--兼评我国新保险法第49条
摘要 | 第1-6页 |
ABSTRACT | 第6-10页 |
引言 | 第10-12页 |
一、写作背景及研究意义 | 第10页 |
二、研究现状、文献综述及创新之处 | 第10-11页 |
三、本文结构及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第一章 财产保险标的转让中的基本概念澄清 | 第12-22页 |
一、财产保险标的转让中的"保险标的" | 第12-15页 |
(一) 学者间的争议 | 第12-14页 |
(二) 笔者的观点 | 第14-15页 |
二、财产保险标的转让中"转让"及"转让时点"界定 | 第15-18页 |
(一) 有关"转让时点"的学说概览 | 第15-16页 |
(二) 对相关学说的评价分析 | 第16-18页 |
三、财产保险标的转让与相关概念比较 | 第18-21页 |
(一) 保险合同转让 | 第18-20页 |
(二) 保险金请求权转让 | 第20-21页 |
本章小结 | 第21-22页 |
第二章 财产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合同效力的立法例 | 第22-35页 |
一、英美法系 | 第22-26页 |
(一) 英国 | 第22-24页 |
(二) 美国 | 第24-25页 |
(三) 澳大利亚 | 第25页 |
(四) 总结 | 第25-26页 |
二、大陆法系 | 第26-33页 |
(一) 德国 | 第26-27页 |
(二) 法国 | 第27-28页 |
(三) 意大利 | 第28-29页 |
(四) 日本 | 第29页 |
(五) 韩国 | 第29-30页 |
(六) 我国台湾地区 | 第30页 |
(七) 澳门特别行政区 | 第30-32页 |
(八) 总结 | 第32-33页 |
三、我国大陆 | 第33-34页 |
本章小结 | 第34-35页 |
第三章 财产保险标的转让后保险合同效力的法理分析 | 第35-41页 |
一、财产保险标的转让对保险合同效力的影响 | 第35-38页 |
二、基于利益平衡的分析 | 第38-40页 |
本章小结 | 第40-41页 |
第四章 对新保险法第49条的分析评价与完善建议 | 第41-48页 |
一、对第49条规定的分析评价 | 第41-42页 |
二、完善建议 | 第42-46页 |
(一)明确保险标的转让的时点 | 第42-43页 |
(二) 与危险增加规则相协调及明确通知的效力 | 第43-45页 |
(三) 增加保险标的法定转让的规定 | 第45-46页 |
(四) 明确保费的缴纳主体 | 第46页 |
本章小结 | 第46-48页 |
结论 | 第48-49页 |
参考文献 | 第49-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