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中心主义模式下的有效辩护
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9-14页 |
一、研究对象 | 第9页 |
二、文献综述 | 第9-13页 |
三、研究价值及创新 | 第13-14页 |
第一章 审判中心主义与有效辩护基础理论 | 第14-20页 |
第一节 审判中心主义基础理论 | 第14-17页 |
一、审判中心主义的内涵 | 第14-15页 |
二、审判中心主义与庭审中心主义 | 第15-16页 |
三、审判中心主义与简易程序、速裁程序 | 第16-17页 |
第二节 有效辩护基础理论 | 第17-20页 |
一、有效辩护的内涵 | 第17页 |
二、有效辩护的理论嬗变 | 第17-20页 |
第二章 有效辩护与审判中心主义的共同内核 | 第20-25页 |
第一节 保障审判独立,杜绝干预司法 | 第20-21页 |
一、审判独立为辩护提供了“被说服者” | 第20页 |
二、审判独立是审判权威之源 | 第20-21页 |
第二节 赋予控辩平等武装 | 第21-22页 |
一、权利平等是控辩对抗的前提 | 第21页 |
二、审判中心必然增强庭审对抗性 | 第21-22页 |
第三节 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 第22-23页 |
一、保障质证权是辩护权的核心 | 第22页 |
二、直接言词可以避免庭审虚无 | 第22-23页 |
第四节 依法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 第23-25页 |
一、保障律师权利是审判中心的应有之义 | 第23页 |
二、保障律师权利是有效辩护的重要内容 | 第23-25页 |
第三章 有效辩护与审判中心主义的良性互动 | 第25-29页 |
第一节 两者同为司法公正的内在要求 | 第25-26页 |
第二节 有效辩护的实现以审判中心主义为前提 | 第26页 |
第三节 有效辩护可以促进审判中心实现 | 第26-29页 |
一、有效辩护促进实现诉讼公正 | 第26-27页 |
二、有效辩护增强了被追诉人的主体性 | 第27页 |
三、有效辩护维护理想的诉讼结构 | 第27-29页 |
第四章 审判中心主义缺失下的辩护困境 | 第29-35页 |
第一节 刑事辩护率低下 | 第29-30页 |
一、刑事辩护后继无人 | 第29-30页 |
二、辩护律师面临“新三难” | 第30页 |
第二节 直接言词原则缺失 | 第30-31页 |
第三节 法官缺乏独立地位和能力 | 第31-33页 |
一、干预司法现象屡禁不止 | 第32页 |
二、当事人对法官办案的干扰 | 第32-33页 |
三、法官通过审判独立判决的能力不足 | 第33页 |
第四节 律师辩护“格式化”“空洞化” | 第33-35页 |
第五章 有效辩护的域外经验 | 第35-43页 |
第一节 无效辩护制度:美国 | 第35-36页 |
一、无效辩护的后果 | 第35页 |
二、无效辩护的判定标准 | 第35-36页 |
三、无效辩护的局限性 | 第36页 |
第二节 三角模式 | 第36-41页 |
一、英国 | 第36-38页 |
二、法国 | 第38-41页 |
第三节 域外经验的启示 | 第41-43页 |
第六章 审判中心主义模式下有效辩护的实现路径 | 第43-53页 |
第一节 构建审判合一的诉讼模式 | 第43-45页 |
一、确立审判标准的权威性 | 第43页 |
二、完善法官履职保护机制 | 第43-45页 |
三、强化法官独立审判能力 | 第45页 |
第二节 提高刑事案件辩护率 | 第45-48页 |
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 第45-47页 |
二、提高异议案件的辩护率 | 第47-48页 |
三、加强青年辩护律师专业化培养 | 第48页 |
第三节 保障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 第48-50页 |
一、确立直接言词原则 | 第48-49页 |
二、保障辩护律师发问权 | 第49页 |
三、律师辩护词全文网上公开 | 第49-50页 |
第四节 着力提升辩护质量 | 第50-53页 |
一、提高律师培训的丰富性和有效性 | 第50-51页 |
二、建立辩护律师信息库 | 第51-52页 |
三、建立刑事案件辩护质量评估委员会 | 第52-53页 |
结语 | 第53-54页 |
参考文献 | 第54-58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8-59页 |
后记 | 第59-6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