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法律的诗性正义
摘要 | 第2-4页 |
Abstract | 第4-5页 |
引言 | 第8-14页 |
一、问题的提出 | 第8-9页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第9页 |
三、文献综述 | 第9-11页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第11-12页 |
五、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 | 第12-14页 |
第一章 诗性正义的提出 | 第14-26页 |
第一节 法律正义的两难处境 | 第14-20页 |
一、通过法律导致的不正义——以《局外人》为文本 | 第14-16页 |
二、未通过法律达到的正义——以《无人生还》为文本 | 第16-18页 |
三、法律异化现象分析 | 第18-20页 |
第二节 诗性正义:从“异化”走向“人文” | 第20-26页 |
一、作为反法律经济学的诗性正义 | 第20-22页 |
二、努斯保姆诗性正义的理论蕴含 | 第22-24页 |
三、感性与理性话语的双重变奏 | 第24-26页 |
第二章 诗性正义观的法学辩解 | 第26-32页 |
第一节 行为主义立场的质疑 | 第26-28页 |
一、以人为物:除魅式的历史进步 | 第26页 |
二、情感无涉:法规则的必然要求 | 第26-27页 |
三、功利主义:正义观的应有判准 | 第27-28页 |
第二节 基于人性视角的反驳 | 第28-30页 |
一、文学人:对法律理性人的纠偏 | 第28页 |
二、文学情感:对法律理性的充实 | 第28-29页 |
三、涉法文学:对法律生活的再现 | 第29-30页 |
第三节 文学性辩解的软性说服力 | 第30-32页 |
一、言说视角的狭隘性 | 第30-31页 |
二、情感理论的无根性 | 第31页 |
三、文学建构的无力性 | 第31-32页 |
第三章 诗性正义观的非法学支撑 | 第32-48页 |
第一节 走出法律的“明希豪森困境” | 第32-33页 |
第二节 诗性正义的伦理学反思 | 第33-41页 |
一、为生活还是为社会 | 第33-35页 |
二、“有心世界”与“情本体” | 第35-40页 |
三、散文化法律的诗性救赎 | 第40-41页 |
第三节 诗性正义的现象学底蕴 | 第41-48页 |
一、存在之被遗忘:现代性危机的根源 | 第41-44页 |
二、诗性缺失:法律形而上学的迷误 | 第44-46页 |
三、迷途知返:走向诗性正义之路 | 第46-48页 |
结语 | 第48-51页 |
参考文献 | 第51-55页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第55-56页 |
后记 | 第56-5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