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 第1-3页 |
abstract | 第3-6页 |
引言 | 第6页 |
第一章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限期治理制度的基本理论 | 第6-10页 |
第一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概念 | 第6-7页 |
第二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特点 | 第7-9页 |
一、治理效力带有强制性 | 第7-8页 |
二、具体性的治理任务 | 第8页 |
三、时限性的要求 | 第8-9页 |
第三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存在价值 | 第9-10页 |
一、限期治理制度存在的社会目的 | 第9页 |
二、限期治理制度的优越性 | 第9-10页 |
第二章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限期治理制度的发展 | 第10-16页 |
第一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建立 | 第10页 |
第二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现状 | 第10-16页 |
一、关于限期治理制度适用前提的相关规定 | 第10-12页 |
二、限期治理制度的决定程序现状 | 第12-14页 |
三、限期治理期间排污单位的义务 | 第14-15页 |
四、限期治理期间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权力和义务 | 第15-16页 |
第三章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限期治理制度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 第16-21页 |
第一节 限期治理制度中适用前提的认定问题 | 第16-17页 |
一、被限期治理的排污企业规定不明确 | 第16-17页 |
二、限期治理适用范围是否被缩小存在争议 | 第17页 |
第二节 限期治理制度决定程序的弊端分析 | 第17-19页 |
一、程序公正和执法效率往往不能兼顾 | 第17-18页 |
二、程序的尽量公正容易导致效率降低 | 第18页 |
三、过度注重执法效率导致程序公正难以实现 | 第18-19页 |
第三节 限期治理具体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 第19-21页 |
一、排污单位不能按时、按量完成限期治理任务 | 第19-20页 |
二、环境保护部门在行政时不作为 | 第20页 |
三、环境保护部门在行政时监督不力 | 第20页 |
四、环境保护部门在行政时滥用自由裁量权 | 第20-21页 |
第四章 完善我国水污染防治法中限期治理制度的对策研究 | 第21-30页 |
第一节 限期治理制度的适用前提需更具可操作性 | 第21-24页 |
一、限期治理制度的适用条件需要更明确的依据 | 第21-24页 |
二、限期治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并未被缩小 | 第24页 |
第二节 限期治理决定模式向双赢互利方向发展 | 第24-27页 |
一、扩大社会的环境监察力量 | 第25-26页 |
二、兼顾程序公正模式与效率模式 | 第26-27页 |
第三节 保证限期治理制度的社会成效 | 第27-30页 |
一、引入代履行制度 | 第27页 |
二、对环保部门行使环境行政权的监督 | 第27-28页 |
三、强化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法律责任 | 第28-30页 |
结语 | 第30-31页 |
参考文献 | 第31-34页 |
致谢 | 第3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