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会科学总论论文--社会学论文--社会生活与社会问题论文--恋爱、家庭、婚姻论文

表达与实践:清代婚姻成立的禁止条件

中文摘要第1-4页
Abstract第4-7页
前言第7-10页
 一、 选题意义第7页
 二、 研究概括第7-9页
 三、 基本思路第9-10页
第一章 清代婚姻成立禁止条件的法律表达第10-23页
 第一节 身份上的禁止条件第10-15页
  一、 同姓不婚第10-11页
  二、 宗亲妻妾不婚第11-12页
  三、 外姻亲属不婚第12页
  四、 地位不等不婚第12-13页
  五、 僧道不婚第13-14页
  六、 异类不婚第14-15页
  七、 禁止娶犯罪逃亡妇女第15页
 第二节 行为上的禁止条件第15-18页
  一、 有妻不婚第15-16页
  二、 禁止悔婚和妄冒为婚第16-17页
  三、 严禁强迫、抢夺为婚和奸婚第17页
  四、 禁止典雇婚第17-18页
 第三节 时间上的禁止条件第18-19页
  一、 居丧不婚第18-19页
  二、 祖父母、父母被囚禁不婚第19页
 第四节 清代婚姻禁止条件的立法特点第19-23页
  一、 以礼入法,礼法合一第19-20页
  二、 因袭明律,因地、因时制宜第20-21页
  三、 鲜明的不平等性第21-23页
第二章 清代婚姻禁止条件下的官民实践第23-33页
 一、 同姓为婚第23-24页
 二、 表亲婚第24-25页
 三、 收继婚第25-26页
 四、 良贱通婚第26-27页
 五、 僧道为婚第27-28页
 六、 有妻更娶妻第28-30页
 七、 抢婚第30-31页
 八、 居丧嫁娶第31页
 九、 典雇婚第31-33页
第三章 官民实践同法律表达相背离的原因第33-44页
 第一节 执法者的司法理念第33-37页
  一、 “无讼”与“息讼”第33-35页
  二、 情、理、法兼顾与统一第35-37页
 第二节 下层民众的“结婚难”问题第37-42页
  一、 婚姻论财风气的滥觞第37-39页
  二、 因溺婴导致的男女比例失调第39-42页
 第三节 婚姻立法不切实际第42-43页
 第四节 总结第43-44页
参考文献第44-47页
致谢第47-48页
个人简历第48页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第48页

论文共48页,点击 下载论文
上一篇:青海建省研究
下一篇:内河、市镇与社会变迁—清代南阳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