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Abstract | 第5-6页 |
目录 | 第6-8页 |
引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瑕疵 | 第9-20页 |
一、公司设立原则的变迁与公司设立的法定要求 | 第9-12页 |
(一)公司设立原则的历史源流 | 第9-11页 |
(二)公司设立的法定条件与程序 | 第11-12页 |
二、公司设立瑕疵的界定、特征及表规形式 | 第12-18页 |
(一)股东或发起人瑕疵 | 第13-14页 |
(二)公司设立出资瑕疵 | 第14-16页 |
(三)公司章程瑕疵 | 第16-18页 |
三、公司设立瑕疵与公司设立的关系 | 第18-20页 |
(一)公司设立瑕疵是公司设立法律制度的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 第18-19页 |
(二)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性质对公司设立瑕疵具有重要影响 | 第19-20页 |
第二章 公司设立瑕疵规制理念及规制制度的比较 | 第20-30页 |
一、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制理念 | 第20-23页 |
(一)英美法系:瑕疵设立原则承认主义 | 第20-21页 |
(二)大陆法系:瑕疵公司人格原则否认主义 | 第21-22页 |
(三)结论 | 第22-23页 |
二、公司设立瑕疵的规制制度 | 第23-25页 |
(一)英美法系 | 第23-24页 |
(二)大陆法系 | 第24-25页 |
三、对我国公司立法的启示 | 第25-30页 |
(一)立法应明示对公司设立瑕疵及瑕疵公司的法律态度 | 第25-27页 |
(二)构建公司设立瑕疵的具体法律规制制度 | 第27-28页 |
(三)完善公司设立瑕疵法律责任体系 | 第28-30页 |
第三章 我国公司设立瑕疵法律规制体系的完善 | 第30-39页 |
一、我国公司设立瑕疵法律规制制度的现状 | 第30页 |
(一)我国《公司法》并未明示对瑕疵公司法人资格的处理态度 | 第30页 |
(二)我国《公司法》仅针对部分设立瑕疵设置了行政撤销制度 | 第30页 |
(三)我国《公司法》无瑕疵公司设立无效诉讼制度 | 第30页 |
二、公司设立瑕疵法律体系完善 | 第30-39页 |
(一)确立公司设立瑕疵无效制度 | 第30-34页 |
(二)建立公司设立无效诉讼制度 | 第34-35页 |
(三)完善瑕疵公司的补正机制 | 第35页 |
(四)建立瑕疵责任制造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制度 | 第35-37页 |
(五)明确公司设立无效行为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 第37-38页 |
(六)否认瑕疵公司人格不应当然排斥股东有限责任 | 第38-39页 |
结语 | 第39-40页 |
参考文献 | 第40-41页 |
个人简历 | 第41-42页 |
后记 | 第4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