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物拾得制度比较法研究
摘要 | 第1-4页 |
ABSTRACT | 第4-8页 |
1 引言 | 第8-10页 |
2 外国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0-18页 |
·外国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国别考察 | 第10-13页 |
·罗马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0页 |
·意大利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0-11页 |
·德国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1-12页 |
·美国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2-13页 |
·外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立法主张分析 | 第13-18页 |
·有关遗失物的所有权问题 | 第13-15页 |
·有关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问题 | 第15-16页 |
·有关拾得人应承担的义务问题 | 第16-18页 |
3 我国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8-26页 |
·我国法中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古今考察 | 第18-21页 |
·我国古代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8-19页 |
·我国现行法中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 第19-21页 |
·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基础理论介绍 | 第21-26页 |
·遗失物的构成要件 | 第21-23页 |
·遗失物与遗忘物的区别 | 第23-24页 |
·遗失物拾得法律关系的性质 | 第24-26页 |
4 以外国法为参照审视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不足 | 第26-33页 |
·从《民法通则》看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不足 | 第26-28页 |
·片面强调拾得人之义务,而忽视其权利 | 第26页 |
·法律的道德化倾向过于严重 | 第26-27页 |
·拾得物所有权主义与现代民法价值取向不适宜 | 第27-28页 |
·对遗失物招领、认领的程序性规定缺失较多 | 第28页 |
·从《物权法》看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不足 | 第28-33页 |
·没有承认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 | 第28-30页 |
·缺乏对拾得人费用请求权落空时的法律救济 | 第30-31页 |
·遗失物所有权归国家的制度设计不合理 | 第31-33页 |
5 对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立法建议 | 第33-41页 |
·我国应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 | 第33-37页 |
·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的意义 | 第33-35页 |
·构建遗失物归还可获酬的法律制度的举措 | 第35-37页 |
·逐步确立拾得人可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制度 | 第37-41页 |
·确立拾得人可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制度的必要性 | 第37-39页 |
·拾得人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法定条件 | 第39-41页 |
6 结语 | 第41-42页 |
致谢 | 第42-43页 |
参考文献 | 第43-45页 |
附录 | 第4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