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5页 |
英文摘要 | 第5-8页 |
前言 | 第8-9页 |
第一章 中小型国有企业资产出售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 第9-18页 |
第一节 国有资产出售对职工劳动关系的影响 | 第9-11页 |
一、传统国有企业与其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 第9-10页 |
二、资产出售后企业与职工之间劳动关系的特点 | 第10-11页 |
第二节 国有资产所有人对原国企职工的义务 | 第11-15页 |
一、政府对国企职工义务的性质 | 第11-12页 |
二、政府对国企职工义务的内容 | 第12-13页 |
(一) “存量分解”理论 | 第12-13页 |
(二) “存量分解”的基本内容 | 第13页 |
三、政府对国企职工义务的形式 | 第13-15页 |
(一) 股权补偿与职工入股 | 第14页 |
(二) 现金补偿与买断工龄 | 第14-15页 |
第三节 国有资产出售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的立法现状及完善 | 第15-18页 |
一、国有资产出售过程中职工劳动关系处理的立法现状 | 第15-17页 |
二、现行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 第17-18页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 第18-34页 |
第一节 公司合并与劳动合同的继承 | 第19-25页 |
一、概括继承主义立法模式 | 第19-21页 |
(一) 英国、法国、意大利立法 | 第19-20页 |
(二) 保加利亚、越南、前苏联立法 | 第20-21页 |
二、自由继承主义立法模式 | 第21-23页 |
(一) 美国立法 | 第22页 |
(二) 台湾立法 | 第22-23页 |
(三) 俄罗斯立法 | 第23页 |
三、两种立法模式的利弊分析 | 第23-25页 |
(一) 概括继承主义立法模式的优点与不足 | 第24页 |
(二) 自由继承主义立法模式的优势与缺陷 | 第24页 |
(三) 立法模式的选择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合并公司解雇被合并公司职工的法律问题 | 第25-29页 |
一、拟制解雇法理 | 第25-26页 |
二、整理解雇法理 | 第26-29页 |
(一) 整理解雇的条件 | 第27页 |
(二) 整理解雇回避义务 | 第27-28页 |
(三) 被裁减人员选择标准 | 第28-29页 |
第三节 对我国在公司合并中有关劳动合同立法的评价与建议 | 第29-34页 |
一、我国在公司合并中有关劳动合同的立法 | 第29-30页 |
(一) 被合并公司职工劳动合同的继承问题 | 第29-30页 |
(二) 合并公司对被合并公司职工的解雇问题 | 第30页 |
二、对我国相关立法的评价及建议 | 第30-34页 |
(一) 我国对被合并公司职工的劳动合同应否当然继承的问题有不同规定 | 第30-32页 |
(二) 关于企业经济性裁员条件的法律规定 | 第32页 |
(三) 劳动法没有规定企业裁员的回避义务 | 第32-33页 |
(四) 劳动法尚未规定企业裁员的标准 | 第33-34页 |
第三章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 | 第34-47页 |
第一节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对职工劳动关系的影响 | 第34-42页 |
一、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 | 第34-39页 |
(一)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性质 | 第34-38页 |
(二)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与一般破产的区别 | 第38-39页 |
二、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对职工劳动关系的影响 | 第39-42页 |
(一) 未履行合同的基本理论 | 第39-40页 |
(二) 未履行集体劳动合同的处理 | 第40-41页 |
(三) 职工债权问题 | 第41-42页 |
第二节 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过程中劳动关系立法的不足与完善 | 第42-47页 |
一、政策性破产及其劳动关系处理的立法现状 | 第42-43页 |
二、存在的问题 | 第43-44页 |
(一) 政策性破产是否属于情势变更 | 第43页 |
(二) 我国破产法未对未履行合同问题做出统一的全面的规定 | 第43-44页 |
(三) 破产法司法解释对未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不全面 | 第44页 |
(四)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和自然终止的规定很混乱 | 第44页 |
三、解决措施 | 第44-47页 |
(一) 规定未履行劳动合同承认与拒绝履行意思表示的期限 | 第44-45页 |
(二) 规定企业重整中未履行劳动合同的承认与拒绝履行 | 第45-46页 |
(三) 规定政策性破产中劳动合同拒绝履行的补偿问题 | 第46页 |
(四) 在劳动法中用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来取代劳动合同解除 | 第46-47页 |
结语 | 第47-48页 |
参考文献 | 第48-51页 |
后记 | 第5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