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摘要 | 第1-8页 |
ABSTRACT | 第8-11页 |
学术概述 | 第11-15页 |
引言 | 第15-22页 |
一、问题的提出及选题的研究意义 | 第15-18页 |
二、选题思路和研究方法 | 第18-19页 |
三、本论文拟创新之处 | 第19-22页 |
第一章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基本理论 | 第22-45页 |
第一节 国际投资协定的界定 | 第22-25页 |
一、国际投资条约的种类 | 第22-23页 |
二、国际投资协定的核心内容 | 第23-24页 |
三、国际投资协定的性质 | 第24-25页 |
第二节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界定 | 第25-34页 |
一、国际投资协定争议的界定 | 第25-27页 |
二、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界定 | 第27-34页 |
第三节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关系 | 第34-45页 |
一、争议的主体 | 第34-36页 |
二、诉因 | 第36-37页 |
三、争议的主要内容 | 第37-39页 |
四、争议的后果 | 第39-45页 |
第二章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管辖权 | 第45-99页 |
第一节 管辖机构 | 第45-49页 |
一、ICSID | 第46-47页 |
二、其他国际仲裁机构或特设仲裁庭 | 第47-49页 |
第二节 仲裁管辖的依据 | 第49-65页 |
一、ICSID的管辖条件 | 第50-56页 |
二、一项可适用的国际投资协定之存在 | 第56-60页 |
三、仲裁协议 | 第60-65页 |
第三节 管辖权争议事项 | 第65-83页 |
一、适格投资者的争议 | 第65-70页 |
二、投资的争议 | 第70-73页 |
三、有关当地救济规则的争议 | 第73-76页 |
四、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于程序事项之争议 | 第76-83页 |
第四节 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管辖权 | 第83-99页 |
一、仲裁机构 | 第84-85页 |
二、仲裁事项 | 第85-87页 |
三、国际仲裁的选择权 | 第87-88页 |
四、当地救济 | 第88-90页 |
五、法人投资者国籍认定标准 | 第90-91页 |
六、最惠国条款的适用范围 | 第91-99页 |
第三章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99-121页 |
第一节 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 | 第99-105页 |
一、中心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 | 第99-102页 |
二、ICSID外仲裁所适用的程序法 | 第102-105页 |
第二节 仲裁实体法 | 第105-121页 |
一、ICSID仲裁法律适用 | 第105-112页 |
二、双边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112-114页 |
三、多边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114-116页 |
四、ICSID外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116-117页 |
五、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法律适用 | 第117-121页 |
第四章 晚近国际投资协定仲裁中的实体争议焦点 | 第121-157页 |
第一节 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问题 | 第121-137页 |
一、国际投资协定中公正与公平待遇条款的规定 | 第121-123页 |
二、国际投资仲裁庭对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解释 | 第123-128页 |
三、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内涵 | 第128-133页 |
四、美加投资协定范本关于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新发展 | 第133-135页 |
五、公正与公平待遇标准的新发展对中国的启示 | 第135-137页 |
第二节 间接征收问题 | 第137-157页 |
一、征收问题的发展—从直接征收到间接征收 | 第137-139页 |
二、国际投资仲裁庭对间接征收的认定标准 | 第139-143页 |
三、间接征收认定方面的新发展 | 第143-145页 |
四、中外投资协定中的间接征收问题 | 第145-157页 |
第五章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监督与执行制度 | 第157-184页 |
第一节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的监督机制 | 第157-166页 |
一、ICSID仲裁裁决撤销制度 | 第157-162页 |
二、ICSID外仲裁裁决的监督 | 第162页 |
三、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监督机制的改革 | 第162-166页 |
第二节 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166-184页 |
一、ICSID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166-170页 |
二、ICSID外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170-176页 |
三、国际投资协定争议仲裁裁决执行中的国家豁免问题 | 第176-179页 |
四、中外双边投资协定争议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第179-184页 |
结论 | 第184-189页 |
参考文献 | 第189-200页 |
后记 | 第200-201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