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 第4-5页 |
ABSTRACT | 第5页 |
绪论 | 第8-9页 |
1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一般理论 | 第9-19页 |
1.1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涵义 | 第9-13页 |
1.1.1 基金的概念界定 | 第9页 |
1.1.2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概念 | 第9-11页 |
1.1.3 互联网基金销售的特点 | 第11-12页 |
1.1.4 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的概念 | 第12-13页 |
1.2 互联网基金销售模式的法律分析——以余额宝为例 | 第13-16页 |
1.2.1 余额宝的法律性质 | 第13-14页 |
1.2.2 余额宝的主体架构 | 第14-15页 |
1.2.3 余额宝运营中的法律关系 | 第15-16页 |
1.3 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的必要性 | 第16-19页 |
1.3.1 互联网基金销售模式存在重大的缺陷 | 第16-17页 |
1.3.2 货币市场基金具有盲目性、自发性 | 第17页 |
1.3.3 互联网基金销售存在交易风险 | 第17-19页 |
2 我国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第19-25页 |
2.1 我国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现状 | 第19-21页 |
2.1.1 我国互联网基金销售的法律规范体系 | 第19-20页 |
2.1.2 我国互联网基金销售监管的法律适用 | 第20-21页 |
2.2 我国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存在的问题 | 第21-25页 |
2.2.1 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体系尚不健全 | 第21-22页 |
2.2.2 互联网基金销售监管主体不—监管职责不明 | 第22页 |
2.2.3 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的法律地位模糊不清 | 第22-23页 |
2.2.4 互联网基金销售企业行业内部监管不足 | 第23页 |
2.2.5 联网基金销售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提示不足 | 第23-24页 |
2.2.6 互联网基金销售存在信息安全隐患 | 第24-25页 |
3 完善互联网基金销售法律监管的建议 | 第25-33页 |
3.1 健全互联网基金销售监管法律法规 | 第25-26页 |
3.2 尽快明确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 | 第26页 |
3.3 完善互联网基金销售平台的准入门槛及业务范围 | 第26-27页 |
3.4 加强互联网基金销售的行业内部监管 | 第27页 |
3.5 加强互联网基金销售的信息披露 | 第27-30页 |
3.5.1 明确宣传推介主体 | 第28-29页 |
3.5.2 明确宣传推介主体应承担的责任 | 第29-30页 |
3.6 加强对互联网基金销售的风险管理 | 第30-33页 |
3.6.1 完善信息系统安全 | 第30-31页 |
3.6.2 建立健全赔偿机制 | 第31-33页 |
结束语 | 第33-34页 |
参考文献 | 第34-39页 |
致谢 | 第39-40页 |